重新正常起來,不再被那個無休無止的夢幻擾亂了我徹夜的寧靜。
就在車快要抵達巴黎機場的時候,我忽然從後座上驚叫了一聲:“天哪!”我有點歇斯底里般地狂亂起來,一個勁地讓司機趕快返回原路,回到貝拉古堡酒店。
“小姐,是不是丟下什麼貴重物品,忘帶了?”司機一邊轉換方向,一邊善解人意地說。
“是啊,是啊!很貴重,很貴重的……”我心不在焉地胡亂囈語。
對於我,還有什麼比尋找從天國回來的愛人更加貴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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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在一個閃念之間,忽然覺得剛才啟程離開時,我在酒店電梯裡瞥見一個站在一旁的醜陋的住客。他不僅神情遲鈍,臉上還留下了一大片被燒焦的瘢痕,他紳士般地與另一位住客打招呼,稱自己是個油畫家,我卻害怕地不敢看他……而此刻,我才一下子感到他的聲音其實是那麼熟悉,他的身形是這麼似曾相識,難道……
我重又在大堂服務檯辦理了入住手續,我歉意地對那位服務小姐笑笑說:“還得在這兒住幾天,還有些事要辦。”
她的笑容就像一朵盛開的鬱金香,連聲說:“歡迎歡迎啊!”
我把行李放在房間後,就來到大堂,裝作等什麼人的樣子,一心想捕足我那個醜陋的“獵物。”
當天晚上,我就在酒店內的餐廳裡見到了他。
我故意坐在離他最近的位置上,還主動與他打招呼。
“嗨,你好!”
他向我點點頭,表示回敬了我的問候,但卻沒有對我多加理會。
從我的角度看過去,看到的是他的右側面。我的心劃過一道驚歎:瞧,那人耳朵旁的那顆痣又與格蘭姆如出一轍!
這令我不能平靜,我直感到自己的心狂跳不已。我趕緊把目光收回來,嘴裡咀嚼著牛排,但卻不知滋味。在他起身離開的時候,我竟也站了起來,不知不覺地尾隨著他。
當我保持著距離跟著他時,我驚奇地發現他包租下來的酒店套房正是十多年前我與格蘭姆入住的那間。當時我們來巴黎是為了參加盛燕子與黑人人類學家奧尼爾婚禮的,但那間房間留下的風花雪月卻成了我們的蜜月……
最後,當我悄悄地去總檯查證了他入住的時間,正是“9·11”後的第三個月時,我的腦海裡迸發出的只有一個聲音:那一定是遭遇了毀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