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戲班來作比較,誰是戲班的“角兒”,誰就是老闆。
說白了,經紀公司就是憑著“賣人頭”的機會成就自身的商業價值。經紀公司簽下一堆新晉藝人,這些新人起先並沒有誰能享受什麼優先權,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自然有的人出鏡率會越來越高,而有的卻越來越少。這裡面雖然有玄機,但聰明的新人還是應該多從自身找原因,比如調整好人際關係,努力提高自身實力等等。
再者說,包括明星大腕在內的大多數藝人們,他們的演藝生涯看上去雖然是很規範的:有公司、有助理、有計劃——但並不一定有未來。因為很多能從表面看到的都是虛的,真正的演藝生命完全是依靠明星大腕們自己的運氣和中國龐大的市場在維繫著的。例如,有時候誰一不留神撞上了一個什麼機會,由於有公司的存在,大家已經完全分不清是誰在起作用了。歸根結底:計劃好做,執行困難。
但是藝人經紀公司到底在什麼時候才能體現出自己真正的價值呢?只有在藝人的演藝之路走到死衚衕的時候、遇到瓶頸的時候和遇到危機的時候,這才是一個衡量的標尺,其他的都是扯淡。再完美的計劃也只不過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在簽約中最重要的是:認真!
你需要認真去考量即將簽約的經紀公司,看一看經紀公司對待你的未來是否認真,是否真心在為你的未來鋪就一條可行性的發展道路,而不是可望不可及的看似光明的大道。如果有條件,在簽約之前最好能有一個貼心的、能把事情談明白的朋友或親人去和經紀公司洽談。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作為新人就只能靠自己的頭腦來預測你自己的未來了。
但這又說回來了,即使你有一個頭腦清晰的朋友或家人也只能在你需要的時候幫你一時而不是幫你一世。更多的時候我認為是你自己在你的未來之路中正確、準確、清醒地去看待你的得與失,無論你是大明星,還是小藝人。
那麼,作為一個新人到底應該怎樣簽下自己人生的第一份簽約合同呢?
在藝人眼中,怎麼才能籤一個自己滿意的公司是個問題,面對經紀公司的眾多條款和方方面面的條件,不知道哪些有用哪些沒用。這也難怪,經常的情況是簽約之前是親人,翻臉之後是仇人。誰讓娛樂圈是個是非之地呢?
我個人認為以下這些是至關重要的:
溝通!溝通!無論是簽約前還是簽約後,所有問題的解決方案只有一個:積極主動溝通,凡事不要想當然;
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被經紀公司對你的溢美之詞弄暈了;
認真詳讀合約三遍後找一個朋友或請一個專業律師幫你看看,並幫你解答所有的合約疑問,之後再認真通讀三遍;
弄清楚自己在合約的期限內想達到的切實目標;
一定要在合約中加上:“在合約期內,有權與公司協商對該協議進行新條款的修改與補充”等字樣。切記,你隨時有機會與公司溝通進行合約的修改與補充,只有這樣你和公司才可以共同前行;
特別注意公司對你的口頭許諾:除非寫進合約,其他的千萬不要相信,否則有一天倒黴的只有你一個人;
每一單具體的合作專案還要另行簽署最細緻的條款才會對自己的保護更加有效;
與公司派給你的工作夥伴保持密切良好的關係,及時與公司保持良好的溝通;
對於宣傳包裝計劃,要及時準確與公司確定並保證準時落實;
不要插手公司給你做的包裝安排,可以提意見建議,積極主動與企劃人員達成共識,並保證認真完成好達成共識的各項工作;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拿你的工作出氣,你的工作就是你的未來,沒有人可以代替你的未來;
即將結束合約時,回頭認真想一下老闆曾經給予你的,而不是沒給你的,評判一下他們在你的演藝道路上起到的作用;
當然,如果有可能,你自己帶著經理人進入公司,那肯定是再好不過的了。
作為娛樂圈新人,第一份合約必然存在著些許的不公平,但藝人千萬不要在稍有成績之後就把這一切功績歸為自己,於是開始挑剔之前合約中對自己的種種不如意。試想,那假如簽約期即將結束時,你的演藝生涯仍然沒有起色,那你是不是要賠給公司之前對你的投入呢?當然不會。或許正是因為這份合約期內的培養,在你與下一家簽署合約後開始走紅,那之前的鋪墊工作難道不重要嗎?
簽署經紀公司,是每個準藝人最嚮往的事情,但功成名就之時,這份合約就有可能變成一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