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江曾培/文)
去年暮春季節,安徽《警探》雜誌舉行了一次筆會。《警探》是省公安廳主辦的。常務副廳長尹曙生同志兼任該社社長。第一天開會,尹曙生有個發言。按常規,以他的身份,一般是對與會作家說說“歡迎”、“感謝”一類的客套話。出乎意料,他的發言卻十分實在、內行。不僅有板有眼地介紹了《警探》雜誌,而且對法制文學乃至整個文學創作提出了一些頗富啟示的見解。這個“第一印象”,一下子縮短了我與他的距離,不再把他單純地視作一位公安戰線的領導幹部,而且引為文藝行中的一位同道。筆會期間,我比較集中地閱讀了幾本《警探》,覺得它辦得頗有品位,與那些熱衷於以刺激感官來招攬讀者的所謂法制類報刊迥然有別,我曾把它與在全國許多旅遊點中顯得管理有序、整潔乾淨的黃山旅遊區放在一起,稱之為我在安徽看到的兩塊“淨土”。在《警探》這塊“淨土”上,當時正在連載一部凡思寫的長篇小說《時代悲歌》,雖然只讀了幾章,從中已能感受到一種強烈的藝術震撼力。一打聽,作者凡思就是尹曙生。這樣,在我的印象中,他這位“老公安”的形象,進而鮮明地疊印上“業餘作家”的形象。我感到,這是一位能武能文的人,武能“治安”,文能創作。黃山筆會後,不時傳來他在文武兩條戰線上取得新成果的訊息。
偵探系列小說《教授之死》是尹曙生同志的新作。這本書的優點與特點,如同《時代悲歌》一樣,明顯地打著作者文武結合的印記。作者如果沒有長期的公安生活實踐,沒有在公安工作中的出色投入與深刻體驗,一句話,沒有“武”的經歷,是寫不出這樣以打擊罪犯、維護社會治安、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內容的偵探小說;然而,倘若僅僅有“武”的一面,缺乏“文”的一手,也是化不成文學作品的。生活儘管一視同仁地給公安戰線的同志都提供了眾多的素材和啟示,但決非人人都能動筆創作。文學是生活與藝術的統一。尹曙生同志既擁有生活,又掌握藝術,他成功了。
擁有生活,並且勇於直面生活,使他的作品有一種“驚人的真實”。《教授之死》雖系偵探小說,行文多波折與懸念,故事性極強,但它並非天馬行空的胡編亂造,而是深深根植於現實生活之中。“酌奇而不失其真,玩華而不墮其實。”其“真”其“實”,既表現在故事性情節性上,同時也體現在時代的情緒和氛圍上。九篇系列小說,篇篇都可以看作是發生在當代中國的真實故事。還值得一提的,由於作者懂法知法,本身是位法學專家,作品中有關法律知識的描述也是準確的。這與當前一些法制文學作品在這方面的信口開河大不相同。高爾基曾經指出:“沒有知識是根本不能當作家的,結果只能胡說八道,寫不出真實的東西。”知識,需要透過讀書來獲取,同時還需要在生活中去攝取。長期戰鬥在公安戰線的尹曙生同志,諳熟公安生活,勤於學習,敏於思索,他寫的公安題材作品,就呈現出一種“驚人的真實”。
真實,是作品的生命。魯迅說過,因為真實,所以才有力。為了真實,作家不能不擁有生活。當前文學上的貧困,在相當程度上,是由於生活的貧困。為什麼一些作品內容膚淺,思想蒼白,為什麼一些作品靠胡編亂造、賣弄技巧來維持“架子”,重要關節,就因為作者患了“生活貧乏症”。患此症的作者,不僅缺少創作所必需的素材,也失去了在生活中陶冶思想感情、磨練眼力的機會。柳青在談到生活對作家的重要性時說過一句極為深刻的話:“生活培養作家,生活改造作家,生活提高作家。”正是生活孕育了尹曙生這樣一位作家。豐富而複雜的現實鬥爭生活,不僅為他提供了取之不盡的為“炊”之“米”,而且不斷提高了他分析認識生活的能力。他的偵探系列作品,不單純是為人們茶餘飯後提供一個消遣故事,而是從驚險曲折故事中引發人們對社會犯罪現象作深入的思索。《應該懲罰誰》,《我該埋怨誰》,《死不瞑目》,《誣陷》,《“愛”的代價》,單看這些題目,也會使人感到社會的複雜,事物的複雜,人性的複雜,犯罪原因的複雜,是與非,對與錯,並非都像一加一等於二那樣簡單明瞭。法律與道德,情與理,義與利,也都有矛盾衝突的時刻。尹曙生在直面錯綜複雜的現實生活中,大膽地融注了自己的識見。《死不瞑目》中的罪犯,為什麼會製造爆炸案,他是在伸冤無門的情況下,以犯罪手段對*者進行報復,作者對此透過書中的主人公發了這樣一個思想“法律如果不能伸張正義,那麼,得不到法律保護的人就會以巨大的破壞力搖撼社會的穩定。”《“愛”的代價》中幾位當事人,為追求“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