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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沒過去,那這時候就要在簡歷中註明希望工作地點、目前所在城市,別等通知筆試或面試的時候才說一時半會趕不過去。還有些人因為已經在某處買了房子,希望就在家附近找工作,這種情況下也要註明希望工作地點在哪些城區,不要等人家通知你了才說不合適,浪費彼此的時間。

有些人喜歡把聯絡方式放在簡歷的最後,且不說看的時候不方便,就是人家確定要你了,想打電話給你時還得費勁地找一找。

技巧二:提煉一下,用幾個詞概括出自己的優勢。

就像前面所說的,HR在篩選簡歷時基本就兩個思考步驟:合不合適?優不優秀?所以在一開始就要突出自己的優勢,就像圖書有個好封面一樣,能夠一下子抓住讀者的心。

比如你要應聘的單位是外企,那就可以把“自我評價”放在比較靠前的位置,然後強調你的英語水平、學習與溝通能力、團隊精神等;要是應聘國企、事業單位,就要突出教育背景、政治面貌、獲獎情況等;要是應聘研究機構,就強調你的研究方向、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如果應聘銷售類工作,則可以強調你的溝通能力和不服輸的精神,再透過經歷部分詳細介紹你的工作經驗或兼職經歷。

總之,要隨機應變,因地制宜。如果你覺得沒什麼優勢可概括,那就把“自我評價”一欄刪除,或者挪到簡歷最後面。至於個人興趣、座右銘一類的資訊,不算優勢,不提也罷。

像我有個朋友是學法律的,考慮到律師這一行不好混,考公務員的話競爭又太激烈,加上喜愛文學,便想找一份出版方面的工作。一開始,他的簡歷是這麼寫的:

個人簡歷

基本資訊

姓 名

袁 某

性 別

男(照片)

出生年月

1984年2月

民 族

學 歷

碩 士

畢業學校

中國人民大學

專 業

法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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