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茶館裡,一群人圍在一起,神色複雜的看著邸報上的文字。
頭條就是“女子百米破十一秒,遠勝大部分男子!”
如意娛樂還是有些下限的,新聞標題雖然驚人,但沒一句話是假話,用的也是極其考究的“遠勝大部分”這五個字。
而不是更加奪眼的“遠勝男子”這四個字。
“原來女子是這麼強的?”一名讀書人若有所思,頗有些沉重的從嘴裡吐出來這麼一段話。
有一個人皺著眉頭,疑惑不解:“百米也就是三十丈,三十丈十一秒內是很難的一件事嗎?”
“我覺得正常男人在十秒內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吧?”
他這話一說出來,大半人都靜住。
有人後仰著腦袋詫異地看著他。
“怎麼,我說的有何不妥之處?”那人撓了撓腦袋,一點都沒發覺自己哪裡說錯。
人群裡,一人緩緩開口:“這話讓我想起了我侄兒曾說過的一句話,倒是與此句有異曲同工之妙。”
“什麼話?”
“他說,人在爆發潛力的情況下,是可以殺死一頭老虎的,只需它撲過來的時候,一記滑鏟就能開膛破肚。”
人群頓時爆發出一陣鬨堂大笑。
被取笑的那人羞紅了臉。
有人開口解釋道:“這三十丈、百米的距離看起來很短,可跑起來卻沒那麼輕鬆,那麼多遊俠兒能跑進十二秒的都是少數。”
“多數常年鍛鍊身體的,也不過是十二秒、十三秒的成績。”
“像是我們這種手無縛雞之力的讀書人,怕是得跑個十四秒、十五秒”
人群外,一個人吆喝了起來:“不用猜了,我先前就有報名,昨個親自跑了一趟,跑了十三秒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