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甚至已經早被人們遺忘了。
第三部分
第42節 分娩禁忌(1)
分娩是嬰兒脫離母體,降生世上的神聖時刻,也是決定大喜大悲的關鍵時刻。母子平安,闔家歡喜;若遇難產,或可造成悲劇。因此,這期間,人們的心情是複雜的,既有熱切的希冀,又有焦急的等待,還有恐惶和畏懼。就像下了大賭注,馬上要揭寶時的心情一樣,人們必須做好喜悅、失望、悲傷、遺憾等等各種思想準備。因此,就要屏氣凝神,不能稍有疏忽,不能稍有分心。於是禁忌事項在此種場合就又該大顯身手了。
產地禁忌
分娩時隨著嬰兒的降生,會有血水、羊水相伴而下。民間以為這是汙穢不潔的,並會褻瀆神明,帶來災害,俗所謂“血光之災”。因此,在分娩的地處方面就有許多禁忌事項存在,現略歸納如下:
(1)忌在原住處分娩
產婦分娩是一件吉凶未卜的要事,因此,通常都專門特設一產地,忌諱在原來的住處分娩。
舊時,鄂倫春族產婦禁忌在原來住的“仙人柱”裡分娩,要遠離住處,在另外搭起的一個“仙人柱”(“糾哈漢”即“產房”)內分娩。建國後,為了尊重鄂倫春族這一習俗,鄂倫春自治旗在已定居的鄂倫春人村屯修蓋公共產房。誰家婦女分娩,可以到那裡去“坐月子”,滿月後再回自己家中。後來,一些人家漸漸改變了這一習俗,現在婦女也可以在自家分娩了。過去,鄂溫克族、赫哲族也有此習俗,規定產婦必須到另搭的簡易窩棚裡去分娩,直到“滿月”後才搬回原住處。
藏族婦女也不能在帳房內生孩子,分娩一定要離開住家。獨龍族禁忌產婦在室內分娩,說是怕產婦的“不潔”之氣,衝犯了室內的弓弩等狩獵用具,致使有獵無獲。產婦分娩時必須到室外,生下嬰兒洗淨後方可抱回室內。此俗今仍流行。羌族忌在室內生產,其俗規定,產婦必須到牛羊圈中分娩。
漢族也有忌諱產婦在原住地分娩的習俗。早在漢代,就有這方面的記載。據王充《論衡?四諱篇》雲:“諱婦人乳子,以為不潔。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渡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惡之,舍丘塞廬道畔,逾月乃入,惡之甚也。”可見當時忌婦人乳子的習俗與今時仍存於以上一些民族中的這一習俗是頗為相像的。又據王充所記,當時江南、江北,其俗又各不同。“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無惡也。”可知,這一習俗也有地域上的不同。經過幾千年的歷史演變,這一習俗如今在漢族已很少見了。一般漢族產婦分娩還是在室內,或者也仍然是在產婦原來的住室內,或者到醫院裡(接生婆處)等等。只是個別地區還有這一習俗的遺蹟存在。
(2)忌回孃家分娩
漢族、哈尼族、壯族、苗族等許多民族中都有孕婦忌回孃家分娩的習俗。出嫁的閨女,就成了婆家的人了,再到孃家生產是不合情理的。如果母子有了什麼差錯,孃家也是擔待不起的。據說還會因分娩的血汙、穢氣,給孃家帶來“血光之災”。苗族婦女懷孕八個月後,就禁忌轉回孃家了,怕因早產而把孩子生在孃家,俗以為姑娘把外姓人生在孃家家裡,會把孃家的“福氣”帶走,給孃家留下災難。苗族孕婦如果萬一來不及回婆家生產了,就由孃家人(一般是她的妹妹)在室外搭一個小草棚,讓她在那裡分娩,如果連草棚都來不及搭了,孩子生在了孃家裡,那麼等滿月後,回到婆家,要讓丈夫請一位巫師(“阿爺布說”)到孃家舉行“淨屋”的儀式。巫師作法,直到把屋內的汙物都“洗淨”了,惡鬼都攆走了,孃家的災難才能被免除掉。可見,民間對這一禁忌習俗的重視。哈尼族婦女一旦懷孕,就須立即停止“不落夫家”的生活,改為長期定居夫家。按哈尼族的傳統風俗,孕婦一律不得在孃家分娩,否則認為不吉祥,甚至是全村人的災難,會遭到孃家親屬及村人的嚴厲譴責和處罰。漢族忌在孃家分娩的習俗,由來已久。《風俗通義》雲,“不宜歸生,俗雲令人衰。按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可知漢代已有此俗,且是由男方作主的。其理由,一是怕孕婦身體受損、衰弱;二是擔心回到孃家後,怕人“移花接木”,換了他姓人。山東泰安一帶,認為在孃家生孩子,會使孃家一輩子受窮。臨清一帶認為,在孃家生的孩子不成人,如果真在孃家生了,丈夫要把自己的宅院用牛耕一遍才能破解。總之,忌在孃家分娩的習俗,在中國流傳較廣,許多民族都有此禁忌。這是中國宗法制度的影響,也是中國家族觀念的表現。不過,現實城鎮有一種逆反的風習似乎正在興起、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