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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窮的太監的親屬也不會忘記這件事。其說法是:“這輩子雖已六根不全,來世還可以變成個整身子。”放在“升”裡垂吊起來的意思是,祝願被閹割的人到了宮中能夠步步高昇。陽物禁忌丟失,否則將來轉世也仍然會是“六根不全”的。

第二部分

第14節 手腳禁忌

手腳是人體最活躍的部位,行動舉止大都與手腳有關。民間因有“苦樂關乎手足”的說法。俗語云:“男子手如綿,生來一世閒;男子手如爪,一輩子好不了。”這種俗信很可能來自對生活的直接觀察。生活中,手指粗大枯梗,足骨瘦長乾燥者,其人必辛苦;手若細軟潤澤,足若骨肉圓肥者,其人必逸樂。這種推測雖然沒能揭示社會中人貧富不均的根本道理,卻也含有一定的客觀性。另有一些關於指紋的歌謠,也很有趣。其一為:“一斗究,二斗富,三鬥四鬥開當鋪,五斗六鬥挑柴賣,七鬥八斗住大屋,九鬥十簸箕,買地到江西”;其二為:“一斗好,二斗寶,三鬥四鬥割馬草,七鬥八斗買地蓋樓,九簸箕跑山西,十鬥全,點狀元。”就這兩種說法而言,已有許多矛盾處。同是“一斗”,一說“窮”,一說“好”;同是“三鬥四鬥”,一說“開當鋪”,一說“割馬草”。可見不能視為民間俗信,而極可能是一種帶有遊戲性質的拘泥於方言韻腳限制的諺語而已。民間對此並不太當真的。還有看手相算命的迷信活動者,編出一本本手相書來,根據指紋的走向、深淺、粗細,胡謅八扯,亂說一通,其言多是隨機應變的無稽之談,也很難說是代表了民間俗信的。問卜的人並不是依據自己的信仰,而是把自己交付給算命人去胡說八道,把算命人的話當作神的示意,所以算命人照書本查詢也好,信口開河也好都能博得問卜人的虔誠的信賴。這種相信算命人的現象是一種風俗信仰。而算命人的掐算方式、口訣就不能是民間俗信的內容了。因為,民間大眾本身並沒有直接掌握它,更不能直接應用它,像需要查閱的卦書一樣,雖然其中也吸收有民間俗信的成分,比如,論手指時所說的“指硬而疏者破敗,指柔而密者蓄積”:“指如春筍者清貴,如剝蔥者食祿,如棒槌者愚頑,如竹節者貧賤”等等。但經過文字加工重新編排、整理,就不再是民間俗信的本來面目了,失去了民間信仰的純樸性,而帶上了某種陳腐的“書卷氣”。再加上一些算命術士把手相又分為“八卦十二宮”與八卦、五行、天干地支、三才、六合等等相術編排到一起,隨便解釋,實在不好稱之為何種“信仰”。所以這裡對一般卦書上的手相看法不再收錄。雖說如此,關於手相的認識,也有一些深入民間大眾心目之中的信條,這些信條,如果分析其來源,未見得一定是出自於民間的普遍信仰,也可能是產生於算命術士們的行業群體內部,是他們反覆傳播、一致強調了某種徵象的意義,從而使這種意向深入到民間,而為民間普遍接受的。這種已被民眾掌握和信從的,自己可以隨時應用、占驗的信條,便也應當是屬於俗信範疇的了。例如,斷掌紋的禁忌,就是一例。斷掌紋是指手掌上的紋路,從左到右有一條很深的溝,就像把手掌從中間切斷一般。俗以為有這種手相的女子會剋死丈夫,臺灣有諺語云:“斷掌查晡做相公,斷掌查某守空房。”意思是說,有斷掌紋的男人當大官,有斷掌紋的女子死丈夫(參見《臺灣舊慣習俗信仰》第164頁)。舊時,還有“紅不染手,手不染紅”的說法。紅象徵血液,是犯忌諱的,手上染了紅色,總以為是凶兆,所以要禁忌。彝族女子喜好在兩隻手背和手肘上刺“梅花針”,彝族稱為“馬紮”,亦是文身一種,以示吉祥和美觀。“馬紮”是彝族婦女與其他民族婦女的區別標誌之一。如果不刺馬紮,是犯忌諱。彝族人認為如果女人不刺“馬紮”,死後不能見菩薩。

民間對腳形也有禁忌。廣西有俗諺雲:“(腳脛)上五寸、下五寸,三年不死扶柺棍。”河南有俗諺雲:“二拇腳趾長,長大不要娘。”南方也有“二趾長過分(拇趾),唔(不)死一世窮”的諺語。舊時,興裹小腳的年代裡,婦女忌天足。以將天足纏裹成人為殘疾形狀的“三寸小金蓮”為美德的象徵。不裹足則為世所不容。此種陋俗民國後始漸革除,現已無存。

腳上長的毛,據信也有魔力。俗語云:“一支腳毛,管三個鬼。”此種信仰大約同發須間藏有元神是相似的。這種說法的起因,可能與男子夜間行路、幹活有關:因為怕夜晚鬼祟禍害,幻想腳上有神力附著,它就隱在腳毛之中。為了顯示雄壯和彈壓鬼魅,所以禁忌拔一腳毛。腳毛不拔,膽就不怯。拔下腳毛,就心中發怵。這也是民間常用恪守禁忌來保持和增強自身魔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