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他如果參加目前的戰鬥,會有什麼東西降低他的身分呢?這已不是蒙米賴或尚波貝爾①,而是別的一回事。這並不涉及神聖的領土問題,而是一個崇高的理想問題。祖國受苦,固然如此,但是人類在歡呼。並且祖國是不是真正會受苦呢?法蘭西流血,而自由在微笑,在自由的微笑面前,法蘭西會忘卻她的創傷。況且,如果從更高的角度來看,人們對內戰究竟會怎麼說呢?
內戰?意味著什麼?難道還有一種外戰嗎?人與人之間的戰爭,不都是兄弟之間的戰爭嗎?戰爭的性質僅僅取決於它的目的。無所謂外戰,也無所謂內戰。戰爭只有非正義的與正義的之分。在人類尚未進入大同世界的時候,戰爭,至少是急速前進的未來反對原地踏步的過去的那種戰爭,或許是必須的。對於這樣的戰爭有什麼可指責的呢?僅僅是在用以扼殺人權、進步、理智、文明、真理時,戰爭才是恥辱,劍也才是兇器。內戰或外戰,都可以是不義的,都可以稱之為犯罪。除了用正義這條神聖的標準去衡量以外,人們並無依據以戰爭的一種樣式去貶斥它的另一種樣式。華盛頓的劍有什麼權利來否認卡米爾?德穆蘭的長矛?萊翁尼克斯抗擊外族,蒂莫萊翁①反抗暴君,誰更偉大?一個是捍衛者,另一個是解放者。人能不問目的便誣衊城市內部①蒙米賴(Montmirail)、尚波貝爾(Champaubert)兩地都在法國東部,一八一四年,拿破崙在這兩處曾挫敗俄普聯軍的進犯。
①蒂莫萊翁(Timoleon,前 410—336),希臘政治家,推崇法治。
的任何武裝反抗嗎?那麼,布魯圖斯、馬塞爾②、阿爾努?德?布蘭肯海姆③、科里尼,都可以被你稱為歹徒了。叢林戰?巷戰?為何不可行呢?昂比奧裡克斯④、阿爾特維爾德⑤、馬爾尼克斯⑥、佩拉熱⑦所進行的戰爭就是如此。但是,昂比奧裡克斯是為抗擊羅馬而戰,阿爾特維爾德是為抗擊法國而戰,馬爾尼克斯是為抗擊西班牙而戰,佩拉熱是為抗擊摩爾人而戰,他們全是為了抗擊外族而戰的。好吧,君主制也就是外族,壓迫也就是外族,神權也就是外族。專制制度侵犯精神的疆域,正如武力侵犯地理的疆域。驅逐暴君或英國人,一樣是為了收復國土。有時抗議是無用的,談了哲學之後還得有行動;理論開路,暴力完工;被縛的普羅米修斯開場,阿利斯托吉通結尾。百科全書啟發靈魂,八月十日為靈魂充電。埃斯庫羅斯之後還得有特拉西布林⑧,狄德羅之後還得有丹東。人民大眾有順從主子的傾向,民間暮氣籠罩,群眾易於向權貴屈從。應當鼓動他們,推搡他們,用自救的利益驅策他們,用真理的光去刺他們的眼睛,把更多驚人的光明,大批大批地投向他們。他們應當為自身的利益而受點雷擊,電光能驚醒他們。所以便有必要敲響警鐘,進行戰鬥。應該有偉大的戰士紛紛而起,以他們的大無畏精神成為各族人民的表率,把這可嘆的人類,一味渾渾噩噩欣賞落日殘暉、留戀蒼茫暮色的眾生,從神權、武功、暴力、信仰狂、不負責任的政權和專制君王的黑暗中拯救出來。打倒暴君!什麼?你指的是誰?你把路易—菲力浦稱為暴君嗎?不,他並不比路易十六更是暴君。他們兩個都是歷史上一慣稱為好國王的。原則不容閹割。真實的邏輯是直線條的,真理的本質不容隨意取捨,因此,沒有讓步的餘地,任何對人的侵犯都應當鎮壓下去,路易十六身披神權,路易—菲力浦身上有波旁的血統,兩人都在某種程度上負有踐踏人權的責任,為了全部清除對權力的篡竊行為,必須把他們打倒,必須如此,因為法國曆來是排頭兵。法國的國王垮臺之日,也就是其他國王紛紛廢黜之時。總之,樹立社會的真理,恢復自由的統帥地位,把人民還給人民,把主權還給老百姓,把紫金冠重新戴在法蘭西的頭上,重新發揮理智和平等的全部力量,在人人自主的基礎上消滅一切仇恨的根源,徹底摧毀君主制設定在通往大同世界大道上的障礙,用法律劃定全人類的地位,還有什麼事業比這更正義的呢?也就是說,還有什麼戰爭比這更偉大的呢?這樣的戰爭才帶來和平。目前還有一 座由成見、特權、迷信、虛偽、勒索、濫娶強暴、欺凌、黑暗所構成的巨大堡壘矗立在地球上,高聳著它的無數個恨塔仇樓。必須將其摧毀。必須把這個龐然怪物夷為平地。在奧斯特里茨克敵制勝固然偉大,攻佔巴士底更為無與倫比。
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親身體會:靈魂具有這樣一種奇特的效能,這也正表明它既存在於個體又充塞於虛空的妙用:它能使處於絕境的人在最衝動之際,仍能冷靜地思考問題,急劇的懊喪和沉痛的絕望在自問自答而難於辯解②馬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