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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不可轉移,直達,正確,幾何學般的嚴格,被動和完備,竟然也會屈服了!火車頭也會有通往大馬士革②的途徑!上帝永存於人心裡,這是真正的良心,它不為虛假的良心所左右,它禁止火星熄滅,它命令這光記住太陽,當心靈遇到虛假的絕對時,它指示心靈要認識真正的絕對,人性必勝,人心不滅,這一光輝的現象,可能是我們內心最壯麗的神蹟,沙威能理解它嗎?沙威能洞察它嗎?沙威能有所體會嗎?肯定不能。但在這種不容置疑的不理解的壓力之下,他感到自己的腦袋開裂了。

這一奇蹟沒有能使他改變面貌,反而讓他受了害。他忍受著這一變化,很惱火,對所有這一切他只感到要活下去的巨大艱難,他覺得好象從今以後他的呼吸都要不暢了。

在他頭上出現了陌生的事物,對此他是不習慣的。直到目前為止,在他上方所見到的是一個清晰、簡單、透徹的平面,沒有一點不知道或模糊的地方;沒有什麼不是確定的,調整好的,連線的,清楚的,準確的,劃清區域的,有限制的,有範圍的;一切皆可預測;權力是一個平正的東西,本身不會傾覆,在它面前不會暈頭轉向。沙威只在下面才見過不知道的東西。不正當、意外、那種無秩序的混亂缺口、滑入深淵的可能性,這些都是屬於下層的,屬於叛亂者,屬於壞分子和卑賤者。現在沙威向後仰起頭來,忽然驚訝地見到從未見過的事出現了:上面有個深淵。

怎麼啦!徹底被摧毀!完全被打亂!還能憑據什麼呢?確信的事物都崩潰了。

怎麼?這個社會的弱點可以被一個寬宏大量的壞人發現!怎麼?法律的忠實的信徒會看到自己處於兩種罪行當中:讓人逃脫之罪和逮捕這人之罪!政府對職員所下的偏偏並不都是確切可靠的!在職責中能出現走不通的路!怎麼這些都會是確實的!難道一個屈服在刑罰之下的慣匪,竟能挺起腰板,最後反倒有理了?這難道能讓人相信?難道在有些情況下法律在改變面貌的罪人面前應當退卻,甚至還表示歉意?

是的,確乎如此!沙威見到了!沙威碰到了!他非但不能否認,他還參予了。這是事實。可怕的是,確切的事實會有這樣的古怪的變化。如果讓事實來履行自己的職責,它們就只限於成為法律的論據,但這些事實是上帝送來的。現在無政府狀態是否也將從天而降呢?

就這樣,在這種誇張的痛苦和沮喪的錯覺中,本來還可以限制和改正他的印象的一切都消隱了,社會、人類、宇宙,從此在他眼前只剩下一個簡單而醜惡的輪廓,就這樣,刑罰、被審判過的事、法律所賦予的權力、最高法院的判決、司法界、政府、羈押和鎮壓、官方的才智、法律的公正、權力的原則、一切政治的公民安全所依據的信條、主權、司法權、出現在法典上的邏輯、社會的絕對存在、大眾的真理,所有這一切都成了殘磚斷瓦、垃圾堆和混亂了;沙威自己——秩序的監視者、廉潔的警務員、社會的看門猛犬——現在已被擊敗,被打翻在地了;而在這一切的廢墟上,卻站著一個人,頭②大馬士革(Damascus),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的途徑”一事見《聖經?新約》,耶穌門徒聖保羅說,當他去大馬士革時,見到了幻影,使他原來是基督信徒的迫害者變成了基督的信徒。這是比喻一道突然的光可以改變一個人的見解。

上戴著綠帽①,上面有著光環;他的思想竟混亂到了如此境地,這就是他心靈中可怖的幻影。

這能容忍嗎?不能。要是有反常的情況,這就是個例子。出路只有兩條,一條是堅決去找冉阿讓,把犯人送進監牢,另一條??沙威離開了欄杆,這一次他仰著頭穩步走向沙特雷廣場一個角落裡的哨所,那裡以一盞燈籠為標記。到了那裡,他從窗外看見一個警察,於是便走了進去,單憑他推開警衛隊的門的架式,警衛人員就認得出他是自己人。沙威說出了自己的名字,把證件遞給警察看,在哨所裡點著一根蠟燭的桌旁坐了下來。桌上有一支筆、一個鉛製墨水缸和一些紙,這是為可能需要的筆錄以及夜間巡邏寄存物品時預備的。

這種桌子,總配有一把麥秸坐墊的椅子,這是個規定,所有警衛哨所中都有配備;桌上還固定不變地有著一個裝滿了木屑的黃楊木碟子和一個硬紙盒,裝滿了封印用的紅漿糊,這種桌子的樣式屬於低階警官所有。政府的公文就是從這裡開頭的。

沙威拿起筆和一張紙開始寫字,下面就是他寫的內容:為了工作,有幾點提請注意:第一:我請求警署署長親閱一遍。

第二:當被拘押者從預審處來到時,是赤著腳站在石板上等待搜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