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抵抗各種疾病。蒼蠅的幼蟲——蛆的蛋白質竟高達51%。鈣、鎂、磷等人體所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在蒼蠅體內含量也很多。據此,科學家們提出了大膽設想:如果將蒼蠅的這些有用的東西利用起來,開辦蒼蠅培育場,製作蒼蠅食品,那麼,人類就會增加一種難得的營養品。這一設想如果有朝一日真的實現,不知人們又該怎麼說了。
作為一個地區、一個民族,都有因地、因時、因俗選擇食物的自由,倘若人家奉蛇蠍和老鼠為佳餚,我們並不感到他們比我們吃羊肉更野蠻。話又說回來,不反對人家吃什麼比較容易辦得到,若要人家共享自己不習慣的食物卻異常之難。寫到這裡忽然使我想起了著名語言學家王力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人類何時能免為成見的奴隸”這個尖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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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可登大雅之堂(1)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這是我國一句民間諺語,是形容煮狗肉時,香味濃郁撲鼻,致使神仙也動了凡心,頗想一嘗為快。所以,狗肉在民間是為人所嗜的所謂“香肉”。
然而,事情往往有意外的情況,儘管是為人喜愛的東西,有時仍然會遭到種種非議。“狗肉不上席”就是其一。這句話不僅含著狗肉好是好吃,卻不配進入“大雅之堂”的意思,而且還成了蔑視他人的貶義詞。持這種觀點的人,雖然不完全反對吃狗肉,但要將狗肉納入宴席,他是絕不會舉手的。即便是在飲食行業經營,也不直呼狗肉,有的把它叫作什麼“地羊肉”,其菜品如“爆地羊肉”“紅燒地羊肉”等,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其實,我國古代從來就把狗肉當作筵席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古籍上有關吃狗肉的記載很多。《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可見狗肉上席至少也有二千五百多年了。如果聯絡到《禮記·內則》所載“八珍”中的“肝 ”(網油烤的狗肝),那麼,狗肉的“菜齡”又得增加五百年。另據《國語·越語》載:越王勾踐鼓勵繁殖人口,“生丈夫(男孩),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小豬)。”如果從古時重男輕女的這個角度來看,當時狗肉比豬肉可能還要貴重些。《鹽鐵論·散不足》篇也有“今富者祈名嶽、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像。中者南居當路,水上去臺,屠羊殺狗,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衛保散臘,傾蓋社場”等記述,說明西漢時,富者吃牛肉,貧者吃雞肉和豬肉,狗肉的身價仍高於豬肉,而為中等人家所食。
食狗肉者多,以屠狗為業的也就多了。古代屠狗在全國比較流行,以致很多名人都出身於屠狗的職業。《史記·荊軻傳》載:“荊軻既至燕,愛燕之狗屠。” 《漢書·樊噲傳》記:“噲沛人也,以屠狗為事。”可知當時的北方和南方,到處都有許多屠狗的英雄。
古人常吃狗肉,烹製狗肉的技術就精益求精,用狗肉製作的名饌也推陳出新。《周禮·天官》有“凡會膳食之,犬味酸而溫,粱米味甘而微寒,亦是氣味相成。”這說明,我們的祖先在膳食搭配方面,已總結出“犬配粱”這個互動見功的規律了。前述調“八珍”中的“肝 ”據《禮記注蔬》雲:取狗肝一,幪之以其 ,濡炙之,舉火焦 。其 不蓼也。”這種用狗網油將狗肝包裹起來,經沾溼後放到火上再烤焦的方法,確是比較特異的。想必是十分鮮香的,難怪疏雲“食用時不必再加香蓼等來調味”。《鹽鐵論》中記載漢代的“狗 ”、“庸狗”也是名噪一地的佳餚。“狗?”即是切成薄片的狗肉,為一種適口的下酒菜。這款名菜的出現,可能與我們的“至聖先師”孔老先生訓誡的“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有一定關係。吃狗肉已不是整條燒烤,而是變得精工細切了。“庸狗”即是狗肉脯。庸,本來是形容詞,在這裡當名詞用。“庸狗”的作法,大致是將狗肉片沉於沸湯中煮後撈出,“以椒末、姜粉曝使燥”“和五味而脯美。”這隻菜餚在市肆店鋪經營,很受歡迎,往往被一搶而空。漢代還有一款載入《食經》的狗肉名饌,叫做“厭 ”( ,音哲)。據《齊民要術》說,它的作法是:三十斤狗肉,六升小麥,六升白酒,合起煮到三沸。換過湯,再用三升小麥,三升白酒,將肉煮爛,到骨肉分離。打破三十個雞蛋,放進肉裡面,把肉裹起來,放在甑裡,蒸到雞蛋乾透,用石頭壓榨起來。過一夜取出來,就可以吃了。值得注意的是,《埤雅》裡有這麼一段話:“凡肉豚宜炮,犬宜羹,故曰羹獻,而禮有犬羹。”這是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