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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法國公眾未能產生直接影響。在我印象中,很少有國內代表團願意到法國的學校、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各級商會發表演講或接受法各種新聞媒體採訪。這裡有語言障礙問題,也有觀念上的問題。說到底,還是對法國公民社會的宣傳不夠重視。在這個意義上講,張藝謀的中國題材故事影片、成龍的武打片、鞏俐、張曼玉等著名女影星、中國雜技、少林寺武僧在法巡迴演出、一年一度的唐人街春節*等,對法公眾的影響力要遠遠超出官方代表團的總和。

作者代表大使與東盟國家使節一起出席Bussy市中國春節活動。圖為活動後與市長和市府工作人員合影。(2003年2月)

隨著法國作為中國遊客的最終旅遊目的地,中國遊客似潮水般地大量湧入法國,對法國社會產生了強烈的震撼。在巴黎的主要觀光景點、旅館、機場車站,中國人川流不息,這對法國公眾而言,中國已再具體不過了。在法國人眼光裡,中國人就如同當年的日本觀光客,在給法國增加大量旅遊外匯收入的同時,也讓他們進一步瞭解中國。法國媒體稱,以各種原因來法的中國人在2003年達到50萬人,但巴黎旅遊局官員和在巴黎從事旅遊工作的中國朋友向我私下表示,法國同年已接待100萬中國遊客。法旅遊部門希望在2006年底接待150萬中國遊客,屆時這也可能是個保守的數字。作為友好的使者,中國遊客將透過自己與法國社會的接觸,將中國完整地再現在法國公眾面前,這使中法交流出現了難得的歷史機遇。但我想,無論是文化年的形式,還是大力發展旅遊業,政府都有必要從制度設定上建立一種有利於兩國人民深入交流的機制。我認為,除我們各級政府代表團和大使館應該將與法國公民社會的交流視作一項基本任務外,應從現在起就重視培養來自中國民間的中法友好組織,讓這些組織在人民的交流中發揮重要作用,如在法國,分散在全國各地的各種法中友協組織,成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在宣傳我國改革開放方面功不可沒。

我在巴黎時常常問自己,中法的交流在政府高層已心心相印,但為什麼在高層頻繁的接觸和示好後,往往沒有後續行動呢?從機制上看,原因就是中法交流存在著不對等。在法國方面,交流的主體是以幾百萬個人所組成的企業家隊伍,或活躍在各個領域的民間社團,如各級法中友協,抑或類似上面提到的魯特曼女士和勞奇這樣的NGO,而我國一般是國家機構和各級地方政府。也就是說,作為個人的法國是在與作為政府的中國打交道。在中國經營頗有成就的法國企業家毛雲龍(Claude Moreno)對我說,中法民營企業家之間缺乏一種交流的紐帶。中國既沒有類似遍佈法國各地的工商會,個人也不能像在法國那樣,自己去有關部門“毛遂自薦”,請求提供幫助。由於要面對各種政府部門的管轄,而不是直接與自己的合作伙伴打交道,中國市場交易成本相形較高。我想,正是由於缺乏毛雲龍所說的那種機制,各省市的領導在法國招商引資的演講結束後,交流活動也就隨之結束。同樣,從法國的角度看,企業家由於找不到直接的合作伙伴,往往過於依賴希拉剋總統訪華或我國領導人訪法。因此,在中法經濟交往中就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企業對政府的依賴,並由政府高層透過訪問來獲得大量訂單和高層訪結束後很難再有新訂單,成為中法經濟交往中的一大特點。據商務部統計,2003年中法貿易額為176億歐元,法國為德國、英國、荷蘭之後我在歐盟的第四大貿易伙伴。雖然法中貿易同比增長%,但仍為德中經貿的42%。法對華出口46億歐元,僅佔其出口的;進口130億歐元,佔法進口。法《回聲報》認為,與德國的市場份額相比,法在華市場份額僅,差距4倍之多。商務部的資料同樣顯示,法對華投資存量僅佔其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法在華投資流量也從未超過我國年吸資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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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的赤字——誰之錯?(4)

面對如此大的經貿發展的潛力,有人說,一旦有了好的平臺和人才,中法經貿關係肯定會更上一層樓。但我以為,關鍵還在交流平臺,平臺有了,人才自然也就脫穎而出。我們這裡所說的平臺是由企業家隊伍組成的公民社會,我國的各級商會組織應該為中法企業家無障礙的交流提供幫助,從而透過經濟紐帶將中法合作帶至新的階段。在上海申博期間,當時的家樂福總裁達尼埃爾·貝爾納先生(Daniel Bernard)發起了一個由家樂福、法電、阿爾卡特、米其林、阿爾斯通、蘇伊士水務、達能、巴黎國民銀行、安盛等十多家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