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尹的“不冷靜”,就發生在這小子一踩油門的時候——
車子躥出去,把拉著車門的老尹帶了個趔趄,老尹一揚手,手中的對講機砸了過去,與此同時那小子猛打方向盤,對講機在車玻璃上砸了個粉碎……
老尹說自己不冷靜,在於自己的第一反應本來應該是叫人,現在把對講機扔出去,砸壞了,沒法呼叫同伴,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手揚長而去。
實際上這段話不盡不實,跟他的小警察說那次實際比寫出來要懸得多,老尹是被那輛車硬甩下來才掏對講機砸過去的,這之前抓著車門讓那小子一拖幾十米,警靴的底兒磨穿了,地面上一路燒橡膠的糊味,可見這小子加速的力道多狠,老尹又跟他使了多大的彆扭勁兒。
事後問老尹(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他了,您想啊,人家外號“小尹”,從相貌上看也跟“老”字不沾邊,可人家怎麼也比我大……算了,咱亂寫,您亂看),當時幹嗎那麼玩命呢?老尹手一推鼻樑上的眼鏡,振振有詞:
“那小子他拿著槍啊!我得把他那支槍繳了啊!”
為了證明自己是警察,那小子曾經把挎包裡的一支五四手槍掏給老尹看。
他扒著車門,一直在和那小子爭那個藏槍的包呢!
因為老尹砸花了那小子的車窗玻璃,其他的幹警順藤摸瓜,破了一件大汽車走私案。
我問老尹,這個案子是二等功,還是三等功?
老尹有點兒詫異,想了一下才記起來我是外行,只好解釋:“這屬於日常工作。”
的確,對尹來說,抓了幾百號案犯,記功的,不過是有數的那麼幾次,其他的,“日常工作”。當警察,吃的就是抓賊破案這碗飯,公安部給功很吝嗇的。
從這個話題引申一下,後來我才發現,很多警察在遇到持槍案犯的時候往往會特別興奮,反應激烈。這是因為中國畢竟是槍支管制的國家,想弄到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槍,往往就意味著大案。不過他們的第一反應是繳槍,第二反應才是抓人。奪了案犯的槍,基本就把他變成了沒牙的老虎,即便跑了下次還可以抓。而如果讓他把槍帶跑,成了驚弓之鳥的案犯特別兇殘,隨時會做出極端舉動,鬧不好下次抓捕時這支槍就是另一個警察的一條命。
老尹大概就是這樣,看見槍特別執著。不過警察也多種多樣,也有在關鍵時刻挺不住的。薩在日本認識一位華人餐館老闆,原來是做乘警的,他有一段很難忘的經歷。
這位乘警曾在聞名全國的“通緝二王”期間和王宗、王宗瑋兩人在火車上狹路相逢,這兩人藏在車上的水房裡躲避檢查,被乘警發現。
現場只有三個人,雙方同時意識到了危險,也幾乎在同一時間掏槍射擊,倉促中乘警的一槍打中了車窗框,而王宗瑋的一槍準確地擊穿了這位乘警老大的耳朵。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上)(2)
據說王宗瑋此人曾在保密廠做過驗槍員,槍法是子彈喂出來的,所以“二王”案件雖然起因於他哥哥王宗的盜竊,此後一路上的幾十條人命,多半卻是喪在這個身材高大、頗有幾分英俊的王宗瑋手裡。
子彈的衝擊讓這位乘警向後一仰,被車門介面處一絆,直摔在後面一節車廂裡。十幾年後做了餐館老闆的他說起當時的場面還是心有餘悸。不過他自稱當時的表現極為丟人——
他沒有起來開第二槍,而是倒在那兒再沒敢動,自己說,裝死。
“二王”沒有過來察看他的生死,跳車逃跑了。
給我們看至今留著彈痕的耳朵(直到現在,因為當時鼓膜震破,他的聽力還有問題),餐館老闆說,那時候列車窗外面的冷風吹在臉上,心裡又怕,又愧,又恨,又擔心那兩個傢伙過來給自己補一槍,又想如果他們乘機洗劫列車該怎麼辦?時間似乎極短,又似乎極長,五味雜陳。說的時候彷彿要哭出來。
他因此受了處分,不久,就離開了警察的隊伍。
其實,我們當時在座的幾個人非常理解他的心情,而且覺得他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你一個對兩個,負了傷,槍法也不如對方好,起來打不是白送一條命?何況也沒什麼不良後果嘛,畢竟二王還是跳車了,沒有其他人因為你裝死受損失不是?因為這個受處分似乎嚴厲了些。
老闆摸摸耳朵,嘆口氣,說,處分是應該的。你們不懂,我是警察啊。
跑題了,接著說老尹。
那天本來是個休息日。根據日曆,我查到那一天應該是10 月裡一個星期四,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