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主要有12項。顯然,前面6項主要體現“學業素質”,後面6項體現與學業關係不直接的“其他素質”,在中括號裡的其他4項是大多數人所不會有的附加專案。從表面上看,這個評估法“不公平”的地方實在太多。不過,我認為不妨先遵循美國大學申請的遊戲規則,然後再去思考、議論過程以及結果的公平合理性。
就學業素質而言;就讀全美知名的高中和一般的高中的最大差別只有4分。選修課程的難度相差最高達21分,美國高中通常有普通課程、榮譽課程和AP課程,AP是在高中開設的大學課程,每年5月有一次全國AP統考,成績達到一定的標準,上大學時可以將學分轉到大學。如果在知名度高的高中上學,只選修容易的基本課程的學生,這一項只能得0分,而上了最多AP課的學生可能得到21分。
此外,全年級成績排名前25%的學生可得1分。平均成績80分以上的可得12分,90~95分的可得15分。舊制SAT考試的最高分
是1 600( 對於新SAT;可以將成績除以3後再乘以2 ),SAT考試成績除以63得到SAT這一項得分,最高的為25分。如獲選全國榮譽學者 ( 類似於中國的三好學生 )還可以加3分。
從以上可以看出,影響學業素質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在校選修難度高的課程和SAT獲高分。
就“其他素質”而言,大學申請論文優劣的範圍從-3分到5分,相差8分。論文是闡述思想,也是書面表達能力的象徵,佔有很大的比例是不難理解的。推薦信好壞有6分之差,起的作用很大,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才會獲得較好的推薦信。
綜合素質的“標準公式”(2)
課外活動在“其他素質”裡起了很大的作用,算上正負分數,這一項的差別竟有35分之多。值得注意的是,有報酬的工作也算在社會活動這一項裡,每週工作20~30小時的學生可以得到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