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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前,不僅法學專業和律師職業的志向已經深深地根植於她的心中,她也在很長的時間裡,磨鍊了作為“準律師”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很多成年人對律師的瞭解既表面,又片面,甚至常常產生誤解。高倩不像一些人那樣,對律師的工作,對一個精英律師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能力和素質等,只停留在道聽途說和影視作品粗淺的表現水平上。她在高中時參加市法院的工作,當少年法庭的律師和檢察官,參與少年犯罪的審判工作;高中兩年參加模擬法庭比賽期間,到圖書館查詢、收集職業律師看的文獻資料和專業期刊;痴迷於案件的研究,津津樂道於種種法律問題。這些使她對律師工作有了親身的體驗和深層次的瞭解。

幼時建立和培養的對法律的興趣和愛好,使她從小喜歡看人物傳記、紀實文學作品,並對政治事件敏感,對政治人物關注。1992年美國大選時,11歲的她參考《時代週刊》上文章的內容,像模像樣地寫了1篇列印出來滿滿1頁的總統大選的大會發言,在家裡背得爛熟後,在大選當天,於全校同學面前發表“助選演講”。1990年11月6日,得州參議員菲爾·格南姆到小學去“拉票”,時年9歲的高倩擠到格南姆參議員面前與他握手、提問。凡此種種,都說明了從小建立的職業目標可能觸發孩子發自內心的興趣,去關注一些與目標有關的事物。從小關心時事政治,嚮往和追逐政治明星,都是作為一個精英“候補律師”的基本素質。她哈佛大學畢業,同年考入哥倫比亞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