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唱ABC歌,他唱得顛三倒四。警察令他們兩人下車,舉雙手走到汽車前部,背靠汽車立正,鑽到車裡搜出兩罐未及扔掉的啤酒。隨後,給他們兩人戴上手銬,塞進警車帶回警察局。
這兩位高中生,一位被控酒後駕車和非法持有酒精製品兩條罪狀。另一位就是今天庭上的被告,他本身既沒有喝酒也沒有帶酒,但仍被控持有酒精製品,又是一個偶然的被告。不過,他已經乖乖地在法庭認罪書上籤了名,把案子移到少年法庭來判決。
少年檢察官向法庭求處45小時社群服務,4次陪審團服務,還加上向父母道歉這個不痛不癢的要求。
法官退庭後,陪審團也隨後退出法庭到另一間會議室討論。
兩分鐘後,第一宗案件的有關人員相繼進入法庭。法庭職員將陪審團寫的裁決書交給法官。法官當庭宣判陪審團作出的處罰裁定:對被告處以35小時社群服務,外加兩次陪審團服務,以上兩項服務必須在兩個月內完成。
肅立聆聽審判的被告表示接受法庭的判決。接著,法官宣佈本案審結,退庭。被告席上,辯護律師向被告祝賀。
人們在等待著第二個案子的判決。聽眾席上的聽眾趁著休庭的空兒,輕聲地交頭接耳。我問了幾位鄰座的聽眾,他們大都是少年法庭裡的律師或陪審團成員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他們抱著不同的目的來這裡,有的來為孩子助興,有的來給犯罪的孩子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援。被告親屬席位上坐著一位表情肅穆,西裝革履的男士,就是第二個案子被告的父親。
第二個案子宣判後,退出法庭,我站在走廊上,看著這群十幾歲的孩子,他們已經沒有了法庭上那種嚴峻的表情,臉上充滿稚氣。我相信,這些孩子,無論是犯了案子成了被告的,還是那些擔任律師、檢察官或陪審團員的孩子,都會從自身參與到少年法庭這個法律承認的正式的“司法機構”的執法過程中獲益。少年法庭讓心理發育尚未成熟,對法律認識不足,自我控制不力的青少年,在偶然犯罪之後既能夠充分認識和了解法律,又不留汙名,沒有犯罪記錄。
感受法律(3)
女兒參加這樣的庭審,既可以透過實踐進一步熟悉法律知識,受到相關的法律訓練,又能提早進入社會,瞭解世間百態,獲得對複雜的社會問題更加深刻的認識。最重要的是,在這裡,她開始初步感受法律和律師的工作,探索人生職業目標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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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法律(1)
“我從小就一直對法律非常感興趣,在學校的廣播喇叭裡一聽到有關模擬審判比賽的訊息,我立即決定報名參加。因為我知道,透過參加這個比賽可以讓我學到很多法律知識,並且對我選擇法律專業生涯很有幫助。”
終於,高倩和她的隊友們在地區比賽中獲得第一名。
“在法庭上,我的腦子裡禁不住想,這套擺設、這個法庭,這一切,會是我的歸宿嗎?我今後會如願成為一名律師,坐在這張象徵榮譽的椅子上嗎?”
模擬法庭比賽是地區級、州級直至全國的三級比賽,在得克薩斯州,每年有200個校隊,大約4 500人參加模擬法庭比賽。每個地區的第一名獲得參加全州比賽的資格,各州第一名的代表隊又可代表本州參加全國比賽。1997年,女兒讀十一年級,16歲,她第一次參加得克薩斯州比賽。下文是從那次比賽後她寫的回憶文章中節錄的。
“Objection。 Your honor( 反對,法官大人 )!”
“Counsel( 律師 )?”法官問辯護律師有何異議。
“Your honor; the plaintiff is leading the witness ( 法官大人,原告正在誘導證人 )。 ”
“Plaintiff? Your response( 原告,你的解釋 )?”法官請原告律師作解釋。
“閣下,您看到我所提的問題只不過是提供法庭允許接受的背景情況。”原告律師堅持己見。
“Defense ( 辯方有何要說的 )?”法官讓辯護律師發表異議。
“法官大人,原告已經不是在提供背景資料,他已經走得太遠,應該限制於問非引導性的問題。”辯護律師請求。
法官佈滿皺紋的臉沉了一下,沉默了一會兒想了一想,幾秒鐘後,用低沉的聲音說“Sustained( 同意 )。原告,請限制你的問題。”原告律師皺了皺眉,坐下,接著又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