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書》、後京都的各階段全球碳減排協議,以及各個強制型市場的內部減排規則而產生和變動。
有趣的是,碳排放權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屬性恰恰是基於國內法和國際規則的信用秩序而建立,而不像糧食、原油等商品不需要任何政府背書就天然擁有穩定的價值基礎。由此,碳貨幣本位的設想也不同於金本位或其他一籃子商品本位等純粹商品本位的貨幣體系改革方案,而近似於一種全新的“商品信用本位”。金融危機後,國際社會對於美元自身的穩定及其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越來越表現出憂慮的情緒,對美元的不信任感增加,要求改革國際貨幣體系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在信用貨幣時代,美元的強勢並非體現在其匯率的高低上,而是體現在其作為大宗商品的結算貨幣地位和支付手段地位上,因此,美國並不一定會因為國際社會的職責而維持美元的匯率強勢。相反,弱勢美元政策恰恰符合美國的利益,也是美元霸權的具體體現。碳貨幣的出現,將給美元帶來一定衝擊,也將給非美國家在國家資產儲備上提供一種新的選擇。既然美元不穩定,非美國家完全可以選擇像黃金一樣的信用商品——碳減排量(碳貨幣)。
各國的目標減排量是基於自身減排能力、經濟結構、減排行業重點和經濟增速下限承受力等綜合因素設定的。在滿足全球減排目標的前提下,各國根據其自身情況和與經濟發展的關係承諾相應比例。根據實施的情況,每個階段的分配方案還可以做出微調,但總的來說約束將越來越嚴格。
各國如何贏得碳貨幣的發行權?根據《京都議定書》和後京都的各階段全球減排協議確定的排放總量、減排目標和交易規則,已承擔減排目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