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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的微薄薪水,販毒利潤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而且朱盛世自恃青欄鎮地處偏僻,與緬甸等傳統的毒品基地相隔不遠,自己又掌控著整個青欄鎮的警察系統,天時、地利、人和,全都一應俱全,於是就動了邪念,將兩名毒販子私下放了,條件是他也要參與販毒的鏈條中。

那兩個毒販子自然大喜過望,能夠撿回一條命已經是純屬幸運,而如果能夠拉上朱盛世,就等於為自己的販毒道路上多了一把保護傘,於是雙方一拍即合。

就這樣,朱盛世開始了他的販毒歷程。不過他也意識到,僅憑他一人之力,要庇護整個販毒行動會太吃力,於是就存心將鎮上的整個警察系統都拉下水。而他對同僚們祭出的兩樣法寶:一是鉅額的金錢,二是朱素!只要加入了他的販毒集團,每人都可以隨意與朱素髮生性關係。也就是說,在朱盛世的眼中,朱素的地位僅相當於一個拉攏人心的免費妓女!

當然了,派出所所有的人心中都暗明,朱素並不是朱盛世的親生女兒,而是他老婆與情人偷情留下的“孽種”,所以對朱盛世的安排都不以為怪。而且不可否認的是,朱素雖然自生完孩子後開始發胖,但終是個美人胚子,對他們還是具有相當的誘惑力。就這樣,在金錢+美女的引誘下,派出所中的正式人員先後都進入了朱盛世的販毒圈子。

一開始的時候,朱盛世毒品的藏匿基地選擇在了一個偏僻的、廢棄的倉庫裡,待後來所有的同事都被收買了過來,乾脆就將派出所當作了基地――鎮上還有什麼地方比24小時有人持槍把守的派出所更為安全的地方呢?

後來朱盛世在辦案中逼迫死了人,對方的兄弟威脅要還以顏色,以命償命,朱盛世被迫離開青欄鎮,這樣毒品的生意就落入了原來的副所長、現任的所長嚴志華手中。

在朱盛世把持毒品生意的時候,一直是將毒品生意收入的錢存在派出所的一個保險箱裡,然後定期派發小部分給大家,其餘的當作公共資金,留來備用,因為他擔心錢都發下去的話,有些人受不住金錢的誘惑,大手大腳地亂花,引起他人的注意,容易招致上頭人員的懷疑。

在他離開青欄鎮之時,保險箱裡的存錢已經高達五百多萬。朱盛世明白自己這一離開了青欄鎮,以後就不可能再插手毒品生意,所以就提議將這錢均分了,但這提議遭到嚴志華的抵制。嚴志華聲稱這樣會導致人心渙散,因此堅決要求繼續保管這筆錢,至於屬於朱盛世的那筆錢(大概有100萬),他們仍然會定期打到他的帳目上。朱盛世雖然大為憤怒,無奈落魄的鳳凰不如雞,大權已經不在手中,只能接受嚴志華的安排。

蘇陽懷疑,朱盛世之所以接受嚴志華的威脅,對自己的親生女兒痛下殺手,一個原因可能是嚴志華所說的,害怕自己的聲名敗裂,另外一個原因,也就是為拿到這筆錢。因為相對於後來的嚴所長的權勢,朱盛世完全是出於劣勢。如果嚴所長不給他這筆錢的話,他也無可奈何。權勢上鬥不過人家,又不可能求助於法律,只能聽任人家宰割了。

不過這些的糾結蘇陽都無心再多去關注,因為無論朱盛世抑或是嚴志華的命運,對他來說,都是無足輕重的。他只在心中反覆地琢磨著那些涉毒人員說過的一個細節:朱盛世把自己的女兒――朱素當作了禮物,扔給了屬下,隨他們肆意糟蹋。

“如果我是朱素,不甘心這樣的命運,那麼會去怎樣反抗呢?”蘇陽悚然一驚,“難道這就是朱素對警察刻骨仇恨的根源?可為什麼她又不對那些凌辱過她的警察下手,反倒選擇了與她毫無關係的老陳等一干警察下手?是否是因為只有在廣州,她才可能發揮自己的殺人意志?”

不過暫時來說,蘇陽更關心的還是燕長鋒的命運。就在辦案的警察過來青欄鎮的時候,他就被轉到了廣州的一家有名醫院進行治療。但一干專家面對他的傷勢進行仔細檢查後,都無奈地搖了搖頭,說由於時間拖延得太長,被割斷掉的神經已經萎縮死掉了,再無法復原。所以他們都支援趙利蕊乾爹的處理方式,主要以消炎為主,促進傷口早日癒合,其結論也與趙利蕊乾爹給出的如出一轍:走路是沒問題,除了略有點瘸,但奔跑是不可能了。

對此,燕長鋒坦然處之。面對蘇陽的愧疚眼神,他開玩笑地說:“你看,朱素對我已經是很寬宏大量了,才帶走了我半條腿而已。我覺得等出了院後,我應該去為她燒柱香感謝一下。”

蘇陽心事先是一鬆,但隨即又沉重了起來,“你也相信朱素的詛咒?”

燕長鋒灑脫地一笑,“相不相信都沒關係。就算真的有的話,我等於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