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但是,由於男方家庭的媒人以前根本就不認識劉老漢。他只好動用自己的關係,找到了自己在L村的一個朋友,在徵得劉老漢同意後,請他作為女方家庭的媒人。
對於第二個條件,劉老漢的女兒有點猶豫。因為她知道對方的家境不寬裕,考慮到和男方婚後的日子,兩人是一條船上的人,就得考慮以後的生活。開始的時候,本想少要或者不要聘禮。可是,這個想法剛向父母吐露,就遭到了父親的極力反對。劉老漢的理由十分理直氣壯:十里八鄉,還沒有哪一家嫁閨女不要錢,我要了錢也不會自己留下,我也會給你置辦成嫁妝,我還要倒貼很多錢。但是我們不能不要,不能讓人覺得咱們的孩子不值錢,我可是丟不起這個人,別人家要多少咱也就要多少,我肯定一分錢也不多要。
遵從與抗拒——婚戀中的家庭本位主義(3)
雖然有點不情願,但是也不能讓父母傷心,劉老漢的女兒最終同意了父親的意見。聽說男方最後拿來了8800元的聘禮,聽說這些錢中一部分是男方的家長向親戚朋友們借來的,聽說媒人在確定這個數目時費了很大的口舌,也聽說劉老漢對這個數字最後也並不是十分滿意……好在最後劉老漢同意了女兒的婚事。
劉老漢的女兒是在第二年春節前出嫁的,據說當時的嫁妝相當豐厚。現在的嫁妝已不同於上世紀80年代,被褥、箱子、櫃子變成了家電、傢俱、首飾。但無論家境如何,有幾件陪嫁物品是少不了的:床上用品,如被子、褥子、枕巾等;洗滌化妝用品,如洗髮精、香皂以及必要的護膚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如暖壺、水杯、臉盆等等。陪嫁物品的多少主要視女家的家境而定,家境好的,現在也陪嫁冰箱、電視、摩托車等。和這些富裕家庭一樣,劉老漢女兒的嫁妝不僅各種傳統的陪送物件一應俱全,而且各種現代的家居用品也應有盡有,此外,劉老漢還專門陪送了一個據說至少有3萬元以上存款的存摺。那年的冬天,L村的女人們聚在一起,談論的基本上沒有別的內容,都是關於劉老漢家如何陪送女兒的事情,都是關於那個存摺上到底有多少存款的事情,都是關於對雙方家庭的評價:“劉老漢真是大方,這樣的家庭以後兒子說媳婦也好說了”;“男方真是有福氣,找了這樣一個好丈人”……
二、故事背後的故事
(一)父母之命
在L村,家長多是兒女婚事的發起者。家長們尤其是男方家長們在自家孩子達到一定年齡時就開始四處託人介紹物件。孩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首先著急的是父母,絞盡腦汁去搜羅幾十年鄉村生活經歷存留下來的資訊:誰家的閨女多大了?高矮胖瘦?父母的品性如何?在十里八鄉的口碑怎麼樣?家境又如何?心裡有底了,這才開始行動,提了點心菸酒去找媒人。在經過媒人的一番工作,確定了大致的目標之後,剩下的事情父母就要開始為婚事的花銷操心了。
在L村,兒子在擇偶、結婚過程中的所有花費,皆以家庭為單位開支。即使家中無錢,全家人也要想方設法籌錢。雖然,父母為兒子操辦婚事大舉借債的情況沒那麼普遍。因為在村民們看來,為兒子操辦婚事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如果父母不能及時替兒子婚配那就是失職,因此父母通常都會窮盡一生的積蓄來完成這一任務。不過,因為費用逐年提高,而父母從事農業生產的比較收益反而下降,父母越來越依靠兒子外出務工的收入,甚至也需要向親戚們借債。因為按習俗兒子的婚事應由父母來操辦,所以婚事中需要借債也是由父母出面。L村人的傳統觀念認為,父母有責任為未成年的兒女婚配,以完成財產繼承和家庭繼嗣的雙重任務,否則若家長在兒女未婚前就死亡,在臨死前他會感到不安和內疚,覺得沒有完成人生的責任和義務,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兒女,“死去眼睛也合不上來”。
隨著改革開放的到來,隨著農村家庭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和多種經營的興起,青年人不僅職業流動機會更多,而且由於更易吸收新知識、新技術,在商品化、專業化的農村經濟中更具競爭優勢,既獲得了經濟上的相對獨立,又擴大了社交範圍,在擇偶時的自由度也隨之增強。
遵從與抗拒——婚戀中的家庭本位主義(4)
在當今的L村,父母一般已經做不了兒女的主,甚至不願替兒女做主,怕日後一旦兒女的婚姻不幸福,自己受到抱怨。這個時期,是否最後能締結婚姻,父母大都會聽從子女的意願,子女的自主權大大增加。可話又說回來,儘管隨著時代的變遷,青年人的擇偶機會更多、婚姻更自主,然而,選擇誰作為終身伴侶在L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