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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說,男家有權休妻,而妻不能休夫。“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是鄉村女性的生動寫照, 即使婚後受到百般虐待, 也要逆來順受, 唯唯諾諾, 不敢提出離婚。鄉村社會的女性一向被教導要為家庭犧牲,不能有自我的空間。就算夫妻感情不和睦,即使不畏人言,也要為孩子著想。若是斷然離婚,屆時孩子會很可憐,對孩子的心態發展也會有所影響。即便是婚姻不幸福的女性,也會忍耐,等到孩子都大了,夫妻也老了,再談離婚也沒必要了。如此傳統思維中,鄉村女性就只能做個處處為孩子考慮的母親,她的自我以一種母性的思維存在,並且呈現了傳統鄉村社會“賢妻良母”的特質。

新中國建立之後,隨著第一部《婚姻法》的頒佈實施,鄉村社會在離婚問題上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過去以“男尊女卑、夫主妻從”為特徵的夫妻關係受到了衝擊,女子“從一而終”的觀念日益淡化,“好人不離婚,離婚無好人”的輿論和偏見在社會上的影響越來越小。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 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從鄉村走向城市, 從家庭走向社會, 在與社會的交往中, 她們的獨立意識、自主意識、自尊意識、平等意識、個性意識等迅速增強, 從一而終、貞節烈女等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