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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部分

光有教訓還是不夠的,之前的黑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夠發展起來,和聯邦政府對地方上的民情缺乏監管力度也有關係,按照原來的制度,地方上除了警察局這個機構之外,就沒有第二個可以制約和監督它的部門了,而縣政府和市政府都是民政和經濟部門,對這些涉黑或者刑事案件都沒有管轄權。

既然發現了這個缺點,那麼就把它補上吧,就算是亡羊補牢了。但是劉芾不想再去多建一個新的政府部門,那樣話政府就會越來越龐大,政府部門建立容易,撤銷就相對難多了。既想去管理,又不想多僱人,那就只能在原有的班底裡挖潛力了,劉芾拿著聯邦政府的框架圖琢磨了半天,終於找到了一個比較清閒的部門,聯邦法院。

相對於警察總局來說,聯邦法院可就清閒多了,因為聯邦國內的很多人,尤其以華人為主的居民大多不愛進法院去打官司,當警察局和當地政府解決不了他們的問題之後,他們寧可跑到首都去大街上喊冤,也想不起來應該去法院裡試試。(未完待續。。)

第六十七章 核反應堆

而那些外籍移民們則正好相反,他們碰到p大點的事情,也要告到法院去,另外年輕一代的聯邦居民在這方面也要好點,慢慢的在適應去法院解決自己遇到的一些問題。

由於告狀的人少,法院自然就清閒一些,劉芾決定不能讓這些法官們白白拿聯邦政府的薪水,於是本來設在縣市一級的聯邦法院就變成了要下到村一級去,如果村莊太小,那就在附近的幾個村裡設立一個聯邦法院,而且劉芾還建議由最高法院出面來組織一個直屬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組織,將城市中的法官們利用起來,組成若干個聯邦巡迴法院,不定期的在聯邦各個城市裡巡迴,直接受理一些比較複雜的案件。

除了亡羊補牢之外,聯邦政府還得做另一件事,那就是對在這些涉黑涉貪案件受害的一方做出道歉和賠償。在經濟方面,那些被聯邦政府沒收的家產會經過拍賣等手續變現而進入國庫,但是那些後害人不能等那麼長的時間,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有傷殘,有的甚至失去了家人,這些都需要由政府來做出賠償。

在集體槍決的第二週,已就是大年初八,聯邦政府宣佈了具體的賠償方案和賠償數額,另外那些身負傷殘的受害人將會由聯邦政府供養起來,他們將享受與傷殘士兵一樣的待遇,也算是為國家而付出了犧牲。除此之外,劉芾還讓雅克琳出面,成立了一個國家榮譽基金。面對社會接受捐助,然後專門用於獎勵那些與違法犯罪做鬥爭的平民英雄,而且獎勵金額非常可觀,這也是在另一個方面鼓勵聯邦公民自發的抵禦不法現象,縮小犯罪的空間,從源頭上減少這些社會公害。

雖然劉芾的這次全國打黑反腐運動最終取得了成功,不僅挖掉了寄生在聯邦身上的毒瘤,還清潔了聯邦政府工作人員的隊伍,更震懾了那些小集團和小利益團體,取得了聯邦中下層人民和學生知識份子的更大支援。可算是一反四得了。但是聯邦在處理罪犯這個問題上,太過殘酷和血腥了,這也讓歐美國家有些受不了,紛紛發表了指責的文章。並藉機醜化聯邦政府和總統劉芾。

這一回劉芾沒有沉默不語。而是透過大衛所控制的幾家大報紙。專門找來了十多名記者,採訪了內務部的辦案特工、部分受害者、聯邦部門官員、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自己,弄成了一個系統的長篇報道。分成了十幾期,專門在歐美幾家主要報紙上進行了連載,用各種確鑿的證據來說話,比較真實的反應了當時聯邦國內的現實狀況。

對於最終集體槍決犯人的問題,劉芾專門在一期專訪中直接面對著各國記者談了這個問題。劉芾自始至終堅持自己這個命令是正確的,因為他指出,聯邦法律對於這種職務犯罪的重判是幾十年前就已經有規定的,並不是臨時加上的,所以不存在聯邦法律按照總統喜好隨時更改的問題。

而對於聯邦法律是否過重,劉芾的解釋是,聯邦工作人員沒有生產能力,他們是靠著聯邦人民繳納的稅金來生活的,如果你聘請了一位管家,但是這位管家不僅不幫你管理家產,還偷你的東西,意圖謀害僱主,這種行為就應當比普通小偷要重罰,因為這不光是犯罪,而且還是人性上的低劣。

由於有了報紙來刊登劉芾的這些系列專題報道,歐美國家的輿論導向問題就不能一家說了算了,於是這種單方面的指責和醜化就變成了新聞界之間的口誅筆伐,只要有人群存在,就肯定有不同意見,所以在輿論上,聯邦政府並不被動。

鑑於爭論的焦點主要是自己這位聯邦總統,劉芾有時候看到太刺眼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