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隱私權問題。
手機廣告必須建立在對消費者消費行為的深入挖掘上,才能夠實現點對點的傳播。如果一個使用者只是以一個手機號碼的面目出現,對於廣告主而言是沒有價值的,向其投遞再多他不感興趣的廣告,除了造成反感之外不會引發其絲毫的消費衝動。這中間廣告代理商的工作就是要了解到他的手機型號,知道他每天去哪些站點瀏覽哪些欄目和內容,判斷出他大致的消費能力,等等。總之掌握的使用者資訊越詳細就越對廣告的投放有利。但獲取這些資訊需要精力,更需要技術來解決。
據瞭解,目前只有分眾無線開發的“無線身份識別系統”和“受眾屬性挖掘平臺”等技術平臺形成的分眾無線手機廣告發布平臺能做到對使用者屬性的精準挖掘,但這種技術並未在其他手機廣告商中普及,因此在魚龍混雜的市場上,很多廣告商為了獲取使用者的資料不擇手段,分眾傳媒絕難獨善其身。
另外,關注使用者行為必須有度,否則就成為侵犯隱私。谷歌(Google)已經因儲存使用者資料而在美國和歐洲受到廣泛批評,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法院最後裁定:谷歌、微軟、雅虎等搜尋引擎必須縮短它們儲存資料的時間,否則就觸犯了歐盟的隱私法規。谷歌將儲存使用者資料的時間由24個月縮短為18個月,微軟和雅虎隨後也縮短了儲存使用者資料的時間。
第三,產業標準缺失。
在人民大學教授匡文波看來,對於廣告主來說,一個使用者每天接觸多少廣告,這要有個標準,如果使用者每天看到過多廣告,使用者也會反感。另外,文字連結多少個字合適,圖片廣告多大,流媒體廣告的大小格式,手機廣告頁面多大合適等,這些都應該有相關的標準。 匡教授有一個擔心看起來不無道理,那就是目前在政策上尚無明確規定,什麼樣的企業可以經營手機廣告,以保證規範化經營。
由於缺乏獨立完整的監測體系與監測標準,各種資訊魚龍混雜,廣告主很難清晰地判斷衡量廣告的效果,必然會對手機廣告的傳播效果將信將疑。這些政策標準的缺失也使廣告主因為還要承擔政策風險而望而卻步。
第四,技術問題。
要發展中國的手機廣告業務,必須先解決3G在中國的應用與普及問題。真正的3G手機價格一般在2000~4000元人民幣左右,較之手機市場的平均價格要高出許多,不利於市場推廣。此外,3G的網路處於試運營狀態,不僅覆蓋面只有開通的8個城市,而且經常出現訊號不夠穩定、通話時斷時續等情況。
因此,無線運營商們要引導廣大使用者去接受和使用“3G”,這也需要時間。看來,要在手機廣告上淘金並非易事,廣告商們需要耐心等待技術上的突破,帶來3G手機的全面繁榮,才能有一個更大的發揮空間。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14章 在質疑中前行(1)(1)
“分眾傳媒(Focus Media),是中國圍繞都市主流消費人群的生活軌跡打造的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數字化媒體平臺,是中國最大的數字化媒體集團。”
這是分眾傳媒的官方網站上對自己的定位和描述。從2003年5月分眾傳媒呱呱墜地,至今不過5年時間,從最初的樓宇影片廣告業務,擴充套件到數字化戶外、手機無線、網際網路三大領域10個系列的產品和服務;從最初的燒錢,到2007年總營收超過5億美元,實現利潤1�439億美元;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公司到一個最高市值超過76億美元,成為第一個被計入納斯達克100指數的中國廣告傳媒股。分眾傳媒創造了一個奇蹟,江南春創造了一個奇蹟。
但萬事萬物都是有兩面性的,分眾傳媒的成功雖然贏得了大量的溢美之詞,但是批評詰問之聲也一直不絕於耳。
2007年著名學者郎鹹平在向《財經文摘》提供的獨家分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分眾傳媒已背離了無聊經濟的行業本質。同年5月該雜誌發表了題為《分眾是又一個泡沫?》的文章,質疑分眾傳媒的經營模式究竟是機會還是商業。
2008年3月15日,“簡訊門”事件爆發,分眾傳媒股價3月17日(美國當地時間)大幅下跌26�59%,分眾傳媒隨即宣佈關閉無線業務。分眾2008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虧損5380萬美元,這是分眾傳媒成立以來首次虧損。受此重挫之後,分眾傳媒股價一蹶不振,市值縮水60%以上。
人們不禁要問:信奉“想象力創造利潤率”的江南春到底是開闢了一片驚人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