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商販太多,如果我對每一位小商販都詳細詢問,那麼審理的時間就會花費很久,要是這樣做,那當天的下班時間就無法獲得保證。為了省事,我自作聰明地問那些小商販:“你沒話說了吧?”偏偏主審法官是一位懂中文的英國人,他聽到我的問話後對我說:“王先生,您不應對他們說‘沒話說了吧’,而應問他們‘還有什麼話要說’。”主審法官的提醒讓我感到很汗顏。其實這兩種提問方式都可以節省翻譯的時間,但是它們在性質上卻存在著重大差別。它雖然是一件小事,卻讓我明白了交流的一個基本原則,這就是必須準確、嚴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主審法官的提醒讓我明白了一個基本原則,這就是必須準確、嚴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主審法官的提醒對我教育很大。我後來與我的下屬們交換意見,往往也要求他們做到必須準確、嚴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不能含糊其辭。比如說,在決定要做某一件事情的時候,他們最先可能會不同意;當你仔細地解釋了一番之後,他們或許就會說:“哦,對的,我同意。”遇到這種情況,我仍不甘罷休,我會說:“你不要這麼簡單地表示同意我的意見,你要向我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