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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憐光彩亦何殊。”尾聯緊承頸聯螢火露珠之喻,明示辨偽之法。燔柴,語出《禮記。祭法》:“燔柴於泰壇。”這裡用作名詞,意為大火。照乘,明珠。兩句是說:倘不取燔柴大火照乘明珠來作比較,又何從判定草螢非火,荷露非珠呢?諺雲:“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詩人提出對比是辨偽的重要方法。當然,如果昏暗到連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識,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據。所以,最後詩人乃有“不取”、“可憐”的感嘆。
這首詩,通篇議論說理,卻不使人感到乏味。詩人藉助形象,運用比喻,闡明哲理,把抽象的議論,表現為具體的藝術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