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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的腳跟在轉,不能上窮碧落,下極黃泉,直迭羲皇之室。

編輯本段易學精神

唐、宋以後的易學研究,應該說又建立了另一三易”之說。這個新的“三易”觀念,也是說明秦、漢以後以至現代的易學內涵“理、象、數”的三個要點。如果用現代的觀念來說,“理”便是類似於哲學思想的範圍,它是探討宇宙人生形上、形下的能變、所變與不變之原理。“象”是從現實世界萬有現象中尋求其變化的原則。“數”是由現象界中形下的數理,演繹推詳它的變化過程,由引而知人事與萬物的前因與後果。反之,也可由數理的歸納方法,瞭解形而上的原始之本能。再來綜合這三種內涵的意義,便可知“《易》理”之學,是屬於哲學性的。“象”、“數”之學,是屬於科學性的。總而言之,完整的易學,它必須要由“象”、“數”科學的基礎而到達哲學的最高境界。它並非屬於純粹的思想哲學,只憑心、意識的思惟觀念,便來類比推斷一切事物的。宇宙永珍,變化莫測。人生際遇,動止紛紜。綜羅易學“理、象、數”的明辯。《禮記·五經解》中,提到易學的宗旨,便說:“潔靜精微,《易》之教也。”所謂“潔靜”的內涵,同時具有科學性周密明辯的作用。但在明辯理性之間,倘使不從沉潛靜定的涵養而進入易學的境界,稍一走向偏鋒,便會流入歧途,自落魔障。故《經解》中,又說到易學的偏失,很可能會“使人也賊”。他獨闢蹊徑的研究出:“由乾、坤兩卦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