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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東西不僅可以用來炫耀,也可以作為一個華麗的面具扣在臉上。

Chapter 2 (2)

後來,我從向偉口中得知,把我們趕走後的第三個月,康柏蕙將姐姐的名字改成她的姓氏——康塔塔。

Cantata。呵,多美的名字呀!來自於義大利的歌唱音樂形式,那種在靜雅憂傷的大教堂裡經常能聽到的寂靜聲音。

康塔塔。它又是我十年來最憎恨的名字!一旦提及到它,我就回到被媽媽拋棄的那一年,感覺自己像一個被販賣的小孩,即便再全心全意傾其所有,再放棄廉價的自尊低下高貴的頭顱,也換不來任何憐憫與心疼。

而,我的名字,永遠不會改變。“離”,這個字在某種意義上看起來有一些觸目驚心。我常常無病呻吟地想,可能我命中註定要跟它拼一輩子。據說,康柏蕙在懷我的那一年,“離”是她對丈夫最常說的一個字。十七年前的黎峻是玫瑰大道有名的古惑仔,而康柏蕙以丈夫為原形寫了一本黑道題材的書被名家改編成劇本,從此如日中天。我承認,我聰穎過人,蕙質蘭心,因為我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經常陷入杳無止境的沉思中,我想不通,為什麼娛樂報紙上說康柏蕙結婚是因為她老公是流氓,後來說康柏蕙走紅是因為她老公是流氓,最後又說康柏蕙離婚是因為她老公是流氓。

或許自打我在孃胎里老天爺就註定了我的命運,註定我的一生將在接連不斷的分離中度過。上帝作證,我,膽大包天的黎離,這輩子從沒怕過什麼東西,但除分離。我交過很多男朋友,可我從來沒真心喜歡過誰,包括那個大張旗鼓追我10年的傻小子向偉。

我曾一度認為,他比我的任何一個男朋友都有魅力,因為他為我守身如玉。記得黎峻曾在事業萎靡期時對我說:能“忍耐”,才叫有能耐。而向偉便屬於那種耐得住的傢伙,他這一耐,就是10年。

可是,他昨晚的惡劣行徑讓我失望透頂!這裡,我必須引用一首李永華的經典詩:

《我發誓從現在開始不搭理你了》

我說到做到,

再不反悔。

Chapter 2 (3)

9月13日,8點,黎峻準時出現在我的身後。

我正在梳妝檯前仔細端詳我自己,兩隻耳朵塞著耳機,槍炮與玫瑰,《Don’t cry》,我發誓從今以後再也不搭理向偉了。

我絲毫沒有察覺黎峻的破門而入,他頗有興致地看我塗唇彩、畫眼線、刷睫毛,突然啞著嗓子說:“你是去當學生的還是去當妖怪的?”

寶貝乖躲在床頭桌下面,兩隻幽亮的大眼珠骨碌骨碌打轉。黎峻每往前邁一步,寶貝乖就低吼一聲,像是蓄力待發預備衝過啃他一口。於是我不得不扭過身子拉住他的胳膊,親暱地說:“帥哥,你看我美嗎?”

他沒有應,抽搐的表情也沒有變化,大概是在揣測我的意圖。

寶貝乖愛我,所以它從不咬我愛的人。見我與黎峻親暱,它從桌底鑽出來,用耳朵在他的腿上蹭啊蹭。黎峻彎下腰,在它的臉上隨手揩了一下,算是撫摸。然後,那個虎視眈眈的小傢伙,居然甩了甩菊花一樣的尾巴,屁顛屁顛地跑出去了。

黎峻不解地瞪著寶貝乖的背影,嘀咕一句:“傻蛋。”

雖然只是一瞬間,我還是捕捉到了他難得一見的笑容。當寶貝乖為他的虛情假意而滿足地甩尾巴,他突然笑了,的確是笑了,雖然只是嘴角略微地翹了翹。

“當愛,付出給懂得滿足的人。”我嘟噥。

“愛個屁,老子白頭髮都擠出來了!”黎峻衝過來,奪過我的睫毛液,“還藍的,黑眼毛不好看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懂嗎?”

“還挺文學哩。”我優雅地說:“那,你知道‘女為悅己者容’嗎?

黎峻保持沉默,看似在思考。初秋的晨光是一種冷漠的顏色,混雜著飄舞的塵埃和奶油麵包的味道,白慘慘地照在黎峻的腦袋上,以至於看上去他的大半邊頭髮都白了,蒼白的半邊臉儼然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

我從未想過,江湖上的名人有一天會老。他帶著我這個拖油瓶過了十年,雖然談不上盡職盡責,也算是無怨無悔。十年前,他是玫瑰大道上的古惑仔,不論是康柏蕙懷塔塔還是一年後再懷我,他都像在外面生了根似的很少回家。

我和康塔塔的覺醒期是在四、五歲的時候,他同往常一樣修完家裡的水管,突然拿出兩個土得掉渣的書包,說“爸爸給你們買的,哇哈哈漂亮吧”。這句話讓曾一度以為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