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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暴力與顛覆活動。這一線索一直被錯過,直至1972年3月才引起人們的注意。當時美國國家廣播公司的一位年輕聰明的記者卡爾·斯特恩提出了一個正式請求,要求依據《資訊自由法案》的規定查閱聯邦調查局所有與“反諜計劃—新左派”相關的檔案。當斯特恩的請求遭到拒絕時,根據該法案中的某些豁免條款,他向聯邦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裁定那些檔案應當供其查閱。這就開啟了決堤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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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年代:激進分子的進攻(4)

媒體對主要涉及新左派和極端主義者秘密團體的材料高度關注,卻對有關聯邦調查局打擊三K黨和其他極右組織的檔案視而不見。公眾便有了這樣一種印象,即“反諜計劃”只是為了打擊左翼分子的政治活動,而不是政治派別兩極的暴力活動。

徹查米堤亞竊案並找出案犯的工作最後以失敗而告終。聯邦調查局知道他們是些什麼人,卻不能在法庭上為該案提供佐證,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案犯那飽受媒體折磨的夥伴與同情者不願多談。但頻頻曝光的影響卻遠遠超出了左翼分子集團。被盜檔案的選擇性和大範圍出版損害了聯邦調查局在許多美國人心中的形象,而這種損害可能會是永久性的。

竊聽,還是不竊聽(1)

聯邦調查局的公眾聲譽一路下滑,而就在此時,它在華盛頓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攻擊。在1969年上臺的尼克松政府內部,一個白宮-司法部陰謀集團致力於將聯邦調查局變成那些權勢人物手中的政治工具。就在新左派和媒體抨擊聯邦調查局踐踏公民權利時,為了讓聯邦調查局忠於它一貫的準則,為了使其堅持本該讓公民自由論者心悅誠服的運作規程,胡佛卻正在奮力而戰。由於他堅定的原則性立場,使得理查德·尼克松及其助手們組建了非正式的“水管工”小組,來處理聯邦調查局不得插手的政治情報任務。這項舉措導致霍華德·亨特和戈登·利迪將秘密間諜活動作為一種不惜任何代價“保護”國家安全的手段去運用,並間接導致了“水門事件”的發生。

胡佛始終支援尊重美國《權利法案》的調查手法。1936年,他被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召見並受命調查共產黨和納粹組織,他當時堅持了相同的立場。當胡佛抗辯稱自己無權從事國內情報蒐集時,總統就找出了一條可由國務卿批准進行這種活動的聯邦法令。國務卿康德爾·赫爾被召到總統辦公室,當著胡佛的面簽署了他的授權書,該書隨後儲存在白宮的保險櫃中。1939年9月6日,羅斯福總統釋出宣告:

應本人要求,司法部長指示司法部聯邦調查局負責有關間諜、陰謀破壞和違反中立法條款事宜的調查工作。

該任務必須以國家為基礎,以全面而有效的方式進行,所有情報都必須仔細甄別和進行相關性分析,以避免造成混亂和責任不明。

為此,我要求美國所有警官、治安官和所有其他執法人員立即將所有涉及間諜、反間諜、顛覆活動和違反中立法的情報就近移交給聯邦調查局代表。

這些指示後來曾被後任總統們差不多逐字逐句地宣讀過。

聯邦調查局在珍珠港事件之前令德國人的情報組織癱瘓。經過聯邦調查局的努力,日本人在美國的活動幾乎絕跡。但在戰爭結束之前,胡佛已察覺到一些間諜和那些同情我們蘇聯盟國者的活動。這種“友善的”關注直指美國的核能力。蘇聯特務偷走了我們的核機密和我們尖端的近發引信的詳細技術資料,更不用提其他各種各樣的軍事情報了。

《史密斯法案》(1940)的條款首先被用於打擊美國社會主義工人黨(託派分子),而其他一些法規則擴大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許可權。《史密斯法案》禁止教唆和鼓吹透過武力或暴力或陰謀來顛覆或破壞美國政府或州、領地政府或其他實體。該法案未提及外力介入情況。

約翰·埃德加·胡佛1945年向杜魯門總統轉交情報,揭露共產主義者滲透到美國政府最高層的手法,他們意圖在進行間諜活動的同時阻止或誤導美國政策。政府僱員的忠誠計劃也大幅增加了聯邦調查局的新的調查負擔。

由於得到了行政和立法部門全方位的資訊配合與鼓勵,並在美國人民強力支援下,聯邦調查局在整個20世紀50年代都在進行國內情報工作。但在20世紀60年代,關於政府在該領域的恰當作用問題開始出現。無數暴力和革命組織開始形成,湮沒了在國際和國內採取行動打擊美國政府和人民的差別。

最高法院1954年裁決反隔離化之後,民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