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像我剛剛說明的,我因此發現帶子是偽造的。反過來說,這代表著我現今所提的假
設都是正確的。也就是說,根本沒有殺人未遂案件,所以日高也不可能威脅你,恐怕連作品
抄襲的事都是虛構的。
那麼,你自己承認的,殺人未遂的起因是由於你和日高初美的關係,這又做何解釋?你
所說的外遇真的存在過嗎?
到此讓我們複習一下,有哪些東西暗示了你和日高初美的關係?
首先,是在你屋裡找到的圍裙、項鍊、旅行申請表。其次是後來又發現的,被認為是在
富士川休息站拍的初美照片,再來是看似同一地點的風景照片。
就這麼多了,也沒有人可以證明你倆的關係。
證物中的旅行申請表,隨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所以那根本不算證明。至於項鍊,你說
那是打算送給初美的禮物,可是這也只是你的片面說辭。那麼圍裙呢?不管怎樣它肯定是初
美的東西。就像我先前跟你說的,初美曾穿上那件圍裙拍過其他照片。
不過,你要從日高家拿走日高初美的圍裙並非不可能的事。日高邦彥和理惠小姐結婚之
前,曾將前妻初美的遺物做一番整理,那時你曾過去幫忙。神不知鬼不覺地偷走一件圍裙,
應該還蠻簡單的吧。
去幫忙整理的那天,你有可能還偷走了其他東西,也就是相片。被偷走的相片恐怕得具
備這些條件才行?首先它必須是初美的獨照;其次,沒有其他照片可以顯示日高曾攝於同一
場景;最後,同樣一個地點,最好還有幾張純風景照可茲對照。而全部符合這些條件的,就
是那張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相片。你把初美的獨照和風景照偷偷地放進口袋裡。
嗯,當然,我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偷的,不過,你有可能會偷。既然有這個可能,那麼你
所坦承的,與初美間的不倫戀情就不足採信了。
如果殺人未遂事件,還有你被日高威脅、被剽竊作品的事都不存在的話,那麼以此為前
提,假設你們的外遇關係亦是子虛烏有,應該也不過分吧?
沒錯,這樣看來,初美的意外當然也只有一個解釋。那個肯定是交通事故,並非自殺。
既然沒有動機,也就沒有理由懷疑她是自殺的。
我們先整理一下,從去年秋天開始,你到底做了些什麼?就讓我們按照時間順序做個回
顧吧。
首先你得準備未經使用的舊大學筆記。只要到學校裡找一找,那種東西應該很快就能拿
到吧?接著你把日高邦彥早期發表過的作品抄寫到上面,不過,你不能完全照抄,語法及人
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