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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嚷道:“不要三把。兄弟我只要一把火,就叫你們見識了。”

俗話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牛兒說“火”原只是比喻,誰也沒將這“火”字真當一場火看。吳七卻動了真格兒的,乘著天黑沒人,跑到離開封府不遠的樂善坊放了一把火。

大家都忙著救火,連包大人自己也匆匆趕往現場了。走到中途,卻被吳七攔住了。吳七跑得滿頭大汗,上氣不接下氣地說:“草……草民吳七叩見包大人。請問包……包大人,是到甜水巷取水救火,還是到苦水巷取水救火?請大人明示。”

包拯張嘴答道:“甜水、苦——”剛說到“苦”字,已經悟出吳七不過是有意調侃,當即大喝一聲:“拿下這個放火的逆賊!”

吳七一聽包拯這話,魂也嚇沒了,只喊了一嗓子,道:“栽了栽了,不該不聽大哥的教訓!”

吳七第二天就被砍了腦袋。他的腦袋一掉,再沒人敢不服了。

為了避免拉關係、請託,包拯當御史的時候就不大與人來往。知了開封府,更少與人聯絡了。雖不能阻止別人來拜訪他,你說的事情他卻從來不置可否,送出大門也就了了;而且,不管你是誰,他一個也不回訪。一次討了教訓,誰還會來第二次?一傳十,十傳百,來的人自然也就少了。上有皇帝及皇親國戚,下有皇上寵幸及權貴大臣,稍稍吹口氣都會驚動、得罪一大幫人,更不要說辦事了。這天子腳下的父母官所以難當,當不長不說,有時還會飛來橫禍,輕的傾家蕩產,重的則要死於非命,甚至株連九族。包拯都不打交道,倒也是一招:所有的人都得罪了,就一個也不算得罪了。有事,就不至於有一部分人非要食肉寢皮不可了。

俗語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先不說斷案曲折,光是進門就很不容易。歷來規定,原告不能直接進入公事堂,有狀子也只能讓守門的差役轉遞。至於門子投不投上去,只有天知道了!要想萬無一失,只有先用錢將他買通了。沒有錢呢,只好望衙興嘆。包拯像往常一樣,一到開封府就將這一條革了。他叫手下在正衙門口設了兩面屈鼓,誰告狀誰擊鼓。擊過鼓就可以直登大堂,當面向他陳述一切。少了一道中間環節,差役門少了一道可以勒索小民的機會,投訴的自然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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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三十四回(3)

儘管如此,也還有人連擊鼓的機會往往都撈不著。這個人就是張麗瓊,鄉貢舉人袁文正的妻子。

袁文正原是潮州潮陽縣人,帶著麗瓊與一個三歲的兒子一道進京參加會試。進京會試,怎麼帶著妻子、兒子呢?說來雖是冤孽,卻也緣於年輕。麗瓊也是個官人的後代,原籍揚州,因為父親在潮陽做官才跟去的。自小父母溺愛,當個假小子養著,琴棋書畫樣樣來得。書讀得多,就難免異想天開了,一心想著也能出來見見世面。丈夫也是個性情中人,一聽妻子也想進京,當時就點了頭。說走,還就上了路。萬里迢迢,兩個人誰也沒想到風波勞碌與世情險惡。總算運氣不壞,一切順利,不僅平安到京,連考試都很順當,只等著放榜了。

閒來無事,自然要上街逛逛。一家三口剛轉上潘樓街,看著兩面店家林立、人來人往高興呢,猛然聽見一陣喝道的聲音。聲音剛到,人與轎馬就衝過來了,讓都沒法兒讓。

轎子裡的那位官老爺罵了一句粗話,已經打算放過他們了,一抬頭看到麗瓊花容月貌,傻了片刻,立馬改變了主意,朝左右喝道:“還愣著幹什麼?將這幾個人給我抓了。”

隨從們一擁而上,當時就要將文正一家三口全抓起來。

袁文正也是一方名士,至少,書上的事情是見過不少的,並不害怕,他斷然抗爭道:“帝輦之下,首善之區,你們也敢?衝了鹵簿,不過廷杖而已,官府咱們沒見過嗎?何況,你們橫衝直撞在先,根本容不得人迴避!麗瓊別怕,隨他到開封府見包大人去!”

他說的是一口潮州話,京城人聽來自然就是鳥語。但看他的臉色口氣,也大致知道是一番義正詞嚴的道理。轎子裡的人倒躊躇了,一揮手叫道:“且慢,帶他過來。”等他過來,這才壓低聲音問道:“你是什麼地方人,進京來幹什麼?”

袁文正一叉手:“在下潮州舉子袁文正,進京會試。衝撞了大人,還請恕罪!”

這回說得慢,意思大致都能琢磨出來了。隨從喝道:“叫國舅爺!”

文正瞥了那人一眼,沒說話。倒是轎中人堆著滿臉笑容,一擺手:“罷了。這真是不打不相識,怎麼知道是皇上的舉子呢!下官曹偕,當今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