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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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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迷戀紅塵的人,最有道德心;表現得最好色的人,最重感情;行為上放浪形骸,最至情至性。就像狗一樣。狗從來不掩飾對肉骨頭的渴望,見了骨頭狂吠而上,誰敢動一動就鋼牙相向。狗也從不掩飾對人的喜歡,一遇熟人就飛奔向前,亂跳亂轉,連撲帶叫。狗也不會偽裝失敗,掩飾恐慌。如要真的鬥敗了,必要夾起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伴以哆哆嗦嗦的慘叫,而從不會外強中乾裝模作樣地罵兩句人,說兩句毫無意義的橫話。

迷戀紅塵的狗簡稱紅狗,我就是紅狗。

有一家電視臺採訪我,問我:如果把郭德綱比作一個動物,你會把他比作什麼。我想了想說:野狗。

到在現我都覺得我這個比喻十分恰當:他並不善良,但在這個難於用善或惡來形容的社會上活了過來,在和同類的爭鬥撕咬中,練就了一身鋼筋鐵骨。他毫不掩飾對骨頭的渴望,為了爭得一口食物也可以不擇手段。無論是一群不懷好意的人,還是一群爭食成性的狗,他都決然面對,直撲向前。野狗都有狼性,狼可以盯住目標數十里追蹤,野狗也有一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毅力。

早在十年前,在東琉璃廠的舊茶館裡,我第一次看見他時,就覺得他不是一隻平常的狗———聽著他在臺上講很露骨的性暗示和性笑話,招得一屋子男男女女樂不可支,我忽然感到:原來相聲的原生態很可能就是這個樣子。

十年後,德雲社紅透了半邊天,我有點慶幸,十年前我沒看錯人。這十年來我們一起說相聲,在對相聲的理解方面,他給了我不少幫助。而他那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也把他帶到了大紅大紫的位置。然而每每他在臺上演出,我從邊幕看過去時,覺得他依然是十年前東琉璃廠舊茶館的那隻外來的、不平常的狗。

紅狗·德雲社·自由主義及其他(2)

其實相比於狗而言,我更喜歡貓。但是貓永遠是那麼超然萬法,卓爾不群。就算是流浪貓,都流浪得那麼銳利。這和我的個性不附。貓永遠那麼小資,永遠不能和光同塵,其實我很想和貓一樣,但是我沒那種條件。

我曾經見過這樣一個簽名檔,一望而知是一個非常愛貓的人寫的,真是寫得文光射鬥錦繡一般,反正我是寫不出來。這個簽名檔說:

要說

貓是高貴的獨特的敏感的自尊的自愛的自戀的孤芳自賞的自以為是的自言自語的自食其力的最可愛的寵物

不許說

貓是臭美的孤僻的過敏的自私的小資的狂妄的無精打采的肥頭大耳的四體不勤的好吃懶做的最懶惰的廢物

聽明白了嗎?哼唧……

貓永遠用自娛自樂和孤芳自賞的態度面對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我不行,雖然我是那麼的愛貓,但是我還是當狗吧。

我從記事起,就對女孩子有好感,但是直到上大學以前,都不敢把這些好感表達出來,在我看來,這就叫不敢放心大膽地去迷戀紅塵。我從懂事開始,就知道佔便宜是舒服的,吃虧是不舒服的。但是每次佔了便宜,心理上總是受到一種道義上的譴責。比如我小的時候常跟一個同學打架,打架的起因是五花八門,大概就是小孩子之間的互相“賤招兒”,對錯一半一半。但由於我是老實的好學生,功課都不錯。而那個孩子是調皮搗蛋的壞孩子,每週都要請家長。所以老師每次都是不問青紅皂白地讓他罰站。有的時候,確實是我沒理,人家一邊罰站還一邊激烈地與老師嚷嚷,我卻隨便編個瞎話老師就會完全信,罰他的站以至於罰站的時候更長。說實話,每次這樣,我都從心裡覺得不公道,比自己罰站還難受———這又是不敢徹徹底底地迷戀紅塵。佔了便宜還不高興,還要背上道德上的包袱。

但是在相聲裡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當捧哏的一口一個“爸爸”叫著,自己一口一個“唉”答應的時候,完全是佔便宜的快感,而不必有道德上的負擔。因為我完全是在演戲,是為了藝術而佔的便宜。下來之後,在臺上吃了大虧的師長們還要把我拉過來,指出我剛才哪裡哪裡的感覺不對,哪裡答應快了,哪裡答應慢了,哪裡還應該更壞一點。師長們是連說帶練,說著說著,我又在不自覺中答應了好幾聲“爸爸”。

我還有一個事實要說明,就是我自從學相聲那天開始就是學捧哏的,雖然我比逗哏的下的功夫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