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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而講究禮貌的人看了就會扭過頭去。但這兩種人都不會注意你的臉。

可我決定不採用這種原始的化裝術。因為,照我推斷,我的僱主只希望我不被人注意就可以了,而不是要人家記住我有一副怪相,從而認不出我的真面目。要真的做到這一點也並不容易;誰都可以出頭露面,可要做到不叫人家注意,則要有一套真本領。因此,我需要化裝出一張平淡無奇的臉相,讓人看了印象淡薄,記不住。可惜的是,我天生一副貴族相,而且特別突出,也太英武俊秀。這對扮演劇中人物的演員來說,是個非常令人遺憾的缺陷。

我父親時常這樣說:“嘿,拉里,你長得太帥啦!要是你的懶散勁兒不改,加上不務正業,混上15年,最多隻能扮演個少年角色;而不幸的是你卻誤以為自己早已成了一名演員,最後只能落得在劇院大廳裡賣糖果雜物的境地。要記住‘愚蠢’和‘漂亮’正是娛樂圈最要命的兩個嚴重缺點。可這兩點你一應俱全。”

我父親講過這番話,總是越說越有氣,多半是講完就解開皮帶把我狠抽一頓。這樣打得我不得不開動腦筋。我父親是個很講究實際的心理學家。他認為,用皮帶抽打屁股上的肌肉,可以把小孩子腦袋裡過剩的血抽掉。儘管這種怪理論不見得站得住腳,可實踐證明,對小孩子真的十分有效。不過15歲時,我已經能倒轉身子四腳朝天,頭頂一根松馳的鋼絲,一頁頁、一行行地把莎士比亞和肖伯納的警句倒背如流,或者,只需點燃一支菸,就能把觀眾的注意力吸引過來,真的練成了一身本事。

正當我全神貫注地進行這種藝術構思時,博羅德本特把頭伸了進來。“真是活見鬼!”他厲聲叫道,“怎麼你還不動手化裝?”

我冷冷地盯了他一眼:“我猜你是要我使出絕招的,對不對?那樣你就得有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