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的最好的轟炸機”。
第三帝國軍隊所裝備的載重3噸的半履帶裝甲運兵車(綽號“騾子”)中有80%是通用汽車和福特的子公司生產的,中等噸位的重型卡車中這個數字為70%。英國的情報部門認為這些車輛“構成了德國軍隊運輸系統的脊樑”。美國的參戰對這些公司的戰略未發生任何影響,它們照樣我行我素,一往直前。
1942年11月25日,納粹政府任命卡爾·魯爾教授為整個呂塞爾斯海姆生產基地的行政長官,但達姆斯塔特的上訴法院明確指出:“公司董事會的職權不受這一行政決定的影響,公司的管理方式和負責人維持不變”。因此,阿爾弗雷德·斯隆和他的副手詹姆斯·B·穆尼、約翰·T·史密斯和格蘭·K·霍華德在整個戰爭期間依然在通用汽車——歐寶的董事會中任職。更厲害的是,各種資訊、報告和物資還能在公司設在美國底特律的總部,設在各盟國的分部和處在軸心國控制區域的分公司之間暢通無阻地往來,這明顯與當時的法令相牴觸。
歐寶(呂塞爾斯海姆)的財務賬目表明,從1942年到1945年,該公司與通用汽車分佈在世界各地的企業密切協調,共同制定生產和銷售戰略,其中包括日本通用汽車(大阪)、大陸通用汽車(安特衛普)、中國通用汽車(香港和上海)、烏拉圭通用汽車(蒙得維的亞)以及巴西通用汽車(聖保羅)等。
1943年,當通用集團設在美國的工廠為美國空軍生產飛機時,它在德國的企業開發、製造並組裝了梅塞施米特262飛機發動機,這是世界上第1種噴氣式戰鬥機。納粹由此獲得的技術優勢是巨大的。這種飛機時速可達1000公里,比其美國對手——野馬P510飛機要快得多(超出200公里)。
戰後,福特和通用汽車很快就向美國政府要求賠償它們設在軸心國的企業因盟軍轟炸而遭受的損失。1967年,判決終於下來了:通用汽車以減免稅收的形式獲得了3300萬美元,以補償其“設在德國、奧地利、波蘭和中國的飛機、機動車製造企業所遭受的損失”。福特公司則獲得了不到100萬美元,賠償的是它設在德國科隆的軍用卡車生產線。
“透過世界貿易來實現世界和平”,IBM的創始人托馬斯·沃森1933年入選國際商會時曾這樣說。幾年之後,希特勒獎給他星形德國鷹徽。這兩人關係密切,有著可觀的共同利益(IBM公司設在納粹德國的企業)。
宣戰之後,沃森把IBM在歐洲的利益轉到了一家設在日內瓦的控股公司名下,由韋納·萊爾,瑞士軍隊的一名上尉負責管理。負責管理公司在德國企業的是奧托·克瑞普博士。IBM公司被視作納粹戰爭機器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托馬斯·沃森本人則小心觀望,靜候時局的轉變。但到了1942年珍珠港事件之後,他把本集團的所有企業都遷回了美國。沃森擁有“彈藥製造公司”94%的股份,生產火炮和飛機發動機零件。投奔自由世界的選擇最後使他獲得了2億美元的利潤。與此同時,瑞士的控股公司依然在接受來自德國的利潤。能力不凡的韋納·萊爾專門成立一個子公司,以更方便地將部分利潤轉移出去,所利用的渠道居然是美國派駐維希政府的大使館。從那時起,IBM那種對企業一心一意的公司文化就開始發揮效力。IBM公司在加拿大的一名負責人後來成為英國皇家空軍的轟炸機飛行員,他在執行對辛德爾芬根市的空襲任務時故意把炸彈扔在了別處,而那此任務本來要炸的是IBM在當地的一間工廠。
IBM在法國的工廠設在巴黎附近的科爾貝·埃索訥,當時由黨衛軍上尉威斯特赫爾管理。戰爭結束20年後,當時公司管理層中的一位老資格人士曾滿意地回憶起“許多當年IBM德國公司的負責人對公司非常忠誠,竭盡全力地保護我們的資產”。
借戰爭發財的布什家族
托馬斯·沃森臨終前已經成為世界貿易界的“家長”和艾森豪威爾總統的親信,正如1952至1962年間擔任康涅迪格州榮譽參議員的普雷斯科特·布什。後者是現任總統的祖父,在成為艾森豪威爾的高爾夫球友之前,他曾是華爾街一名成功的銀行家,他也認為在納粹德國搞一些投資或併購是相當有利可圖的。有一位觀察家這樣概括道:“當時的金融家和投機商分成兩類:一類是像喬·肯尼迪那樣支援納粹,但並不與納粹德國做生意;另一類對希特勒並無好感,但卻抓住了機會。”
顯然,普雷斯科特·布什屬於第二類,活動於一個灰色區域,打著“不問政治”的旗號,像生意場上那樣沒有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