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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法庭庭訓。人們認為,“公正、廉潔、為民” 的庭訓內容充分體現了新時期人民法院 “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導思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了人民法庭維護司法公正、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目標和職能,以及服務百姓、清正廉潔的職業要求,其理當成為全體人民法庭幹警的價值取向和行動指南。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在人民法庭醒目處懸掛、張貼人民法庭庭訓,引導和激勵人民法庭幹警,進一步增強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接受群眾的監督。

孟德斯鳩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其實,我國的許多法官早就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履行了“公正、廉潔、為民”的庭訓精神,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了契約精神、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正義。遼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朱寧川就是這樣一個人人稱讚的好法官。

朱寧川從事檢察工作十幾年來,始終將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作為自己必須履行的神聖職責。他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允許由於自己主觀上的懈怠,導致工作上的延誤或失誤;也絕不允許由於自己言行的不檢點,給檢察事業帶來任何不良的影響。

2007年,在偵辦遼陽市某監獄專案時,朱寧川和同事遇到了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前所未有的壓力。他晚間辦完案回家多次被人跟蹤。他和同事外出取證,車燈被人砸壞。然而,這一切並沒有動搖他深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