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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的床上。

“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在這裡我不能相信任何人。他知道得太多了,所以只能採取這個辦法了。”說完我準備轉身離去。

“你一走我就會叫人的,你好自為之啊!”陳醫生說道。

“就當是為了死去的羅琳吧,一定要還她一個公道。你自己看著辦吧,老同學。”說完我就走了。擊暈警察,拿了他的配槍,我知道一旦走出警察局,我就沒有回頭路了,可是我這次真的義無反顧。

再次來到羅琳的車子面前,我的目的地前所未有地清晰,而兇手就在那裡等著我,我應該早就想到。兇手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利益集團。殺死羅琳、陳龍和蘇慧珍的人,並不是某一個缺乏同情心的人,而是這個殘酷而冷漠的社會。

開啟廣播電臺,正在播放著熟悉的《1973》,記得冬至那天回家的路上,我的車裡也在播放這首歌。今天再次聽到,就像提醒我是時候做一個了結了,希望我能給死去的人們帶去所謂的“尊嚴與公正”。車上的時間顯示此時已晚上十一點半。夜已深,卻掩蓋不了這個城市的繁華,處處燈火通明,偶爾有幾個從酒吧出來走路搖搖晃晃的男女,酒精和藥物的麻醉讓他們不知今夜去向何方。

我一路向皮諾克開去,燈火漸漸遠離,寂靜伴著寒意一起襲來。我看了看放在副駕駛位上的手槍,深知自己此行只是復仇般的執行正義,但是這麼做到底有什麼意義?難道就只有這一個解決辦法嗎?如今老李已經淪為內鬼,而書琴也為此事犧牲,我很難再找到信任的人,我想如果交給警方處理,最終也只會草草了事,甚至不了了之。果真如此嗎?

下車後,我把警槍放在褲子後面的口袋,在停車的地方演練了幾次拿槍手勢,確保萬無一失,然後來到皮諾克的後門。

進門前,我撥通最後一通電話。

“我已經在皮諾克了,你可以過來了,事件的真相我也已經清楚,你想要的日誌也在我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