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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麼!因為他們才是中國的未來。有一點可以從國外借鑑:推銷,你為百姓作了什麼事、決定了什麼,要告訴百姓,要去鼓吹,要求煽動。另外關鍵的一點就在於幾千年的官本位給百姓、官僚造成的影響,那就是中庸,那就是特權。中國的官還沒有適應市場經濟,好男不作官,有水平的要麼下海,要麼被壓迫,要麼去作學問,剩下些垃圾、騙子、小人在做官。因此想作好官的人是很痛苦的,你沒有同志,要想打敗他們,必須更狠、更奸詐。《中華夢》裡提出了一個有意思的想法,他有一個社團,吸引志同道合的大學生,然後培訓,看準時機讓他們進入政府。

有一個問題,當一個人處於劣勢而又不得不面對強勢群體時,要怎麼做?是暫時隨波逐流呢還是獨善其身或是直接對抗?我認為不外忽幾個手段,第一,瞭解強勢群體形成地理由,瞭解強勢群體地構成。第二,分化、離間對方勢力。第三,培養、縱容強勢群體內部的非主流勢力,增加對方的內耗。第四,慎重對待強勢群體的受害者。第五,透過引入第三方的力量打擊對方某個關鍵的小角色,以轉移強勢群體注意力、打亂對方部署。第六,是不是需要儘可能麻痺對方?第七,從外部積極謹慎的尋找同盟者。第八,儘可能的控制好部分槍槓子。

魏華的情況過於巧合,真正的順序是,要麼魏華早些進入政府,他找到li合作(對魏華來說風險過大,他也不可能有這個雄心壯志)。要麼魏華沒有進入政府,li透過其他手段收集到大企業家族成員資訊後,挑選到魏華,說服魏華加入同盟。如果魏華已進入政府,那憑他的家庭和手段,li要冒的風險太大,不太可能。

張主任那段情節不是太真,對商人而言,講究信用和利益,如果張是個能拍板的人,那麼他必須得考慮到這些問題,他肯定會從政府爭取更多的利益,雙方肯定需要談好,對好口徑,張才會拍板。這裡的關鍵是,張認不認同Li的實力。一般說來,包銷協議一般是和農戶籤的,他們與農戶都要當很多風險(比如說一年後市價與合同價格導致的農戶不願賣或公司不願收),政府出面的話,可以保證強制執行,雙方都會同意(前提是說服與煽動了)。

李學之要花大量時間在各種市場、各種大小公司裡。替他們解決問題,向他們請教問題,從他們提供的情況裡發現問題,找到機遇。把底層群眾控制住了,不怕高層跳了。就農民的經濟而言,關鍵不在於農民如何種,在於種什麼。至於縣委這班人,賣李學之帳的人恐怕不多。煽動,煽動,煽動,GoGoGo

撈錢,我並不認為是一種罪過,關鍵是事情業務要做好。如果你創一個億地利潤,國家又沒什麼錢獎,貪點有什麼要緊。真正可惡地是不做事的,要做事又做不好的,沒創出什麼利潤又想撈錢的。

大有進步!有條件的話,能不能在寫細點?先把情況(多個企業做調查)搞清楚,從裡面選一兩個重要的,蹲點,深入到一線,要改變管理制度。由於李學之管著整個縣,那就可以也必須集中力量完成技術幹部提出的、並被銷售認可的技術改造方案,透過制度保證生產率。也可以借這把火,迫使企業完成廠務公開,迫使其改變現有的人事制度,可以下點猛藥

對於水泥廠目前情況,我認為除了領導之外,一般問題出在技術方面。小水泥廠生產過程中,損耗過大,汙染過大。技術上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解決,1。對立窯、球磨機進行技術改造(根本性的)2。使用自動控制系統完成給料(簡單說就是控制水泥原料的配比)3。如果普通水泥飽和,可以在盈利情況下考慮生產特種水泥(比如說鋪路的,彩色的等等)4。加強環保設施,可帶來直接收益,

李學之要考慮的,不僅僅是受人以魚,而是受人以漁。不然和那些普通官員一樣,蹲點時發現問題,透過上面直接解決,不肯去也不知道去發現問題的根本。動不動拿筆錢,砸暈下面的人。"比較有成就感嘛,我來了,問題自然沒有了,我走了,問題又來了,這樣才顯得我很牛嘛,普通人搞不定!"暈死

另外有個問題,可能要考慮一下。有些犯錯誤的幹部,其實很有能力,可以考慮帶罪立功,這個可以私下斟酌解決。這麼做不管對那個方面的人(企業,工人、財政、國家、李學之 )都有好處,只是有點不公平而已。不拘一格降人才,這個李學之一定要做到。不犯錯誤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些平庸的人。張雲生對劉明亮的使用,是這種思想的一個詮釋:)

法院都可以如此,何況以效率和效果為目的的政府!政府考慮也只能考慮公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