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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他便是選擇了第二天中午來到打麥場,親自看一下知青的那隻狼狗是否吃老鄉的雞。

地上刨食的雞,有三兩個,慢慢溜達到狼狗丁丁前,剛見它時,幾隻雞都嚇了一跳,撲扇這翅膀向四處飛奔,一段距離後,見狼狗丁丁並無動靜,仍趴在那裡,眼睛半閉,有兩隻逃走的雞便覺奇怪了,停止了逃跑的腳步,向丁丁眺望,見丁丁紋絲不動,心裡可能琢磨,這可能是隻睡覺的狗吧,或是隻死狗,可能對自己沒有威脅。

俗話說: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麥場別處的麥粒恐怕沒有丁丁那多,到那裡去尋覓吧,於是低頭啄兩下。站住,抬頭看一下,再低頭啄兩下,再抬頭看一下,試探性地,一步步向狼狗丁丁靠近。

丁丁微睜著眼,眼睜開一條縫,不到跟前看,根本看不清是睜是閉,那兩隻雞走的更向前了,兩尺開外,那隻母雞停住了腳。那隻同行的綠尾巴公雞,猶豫了一下,然而,它可能不想在女伴前丟面子,也可能想逞逞英雄,幾秒鐘後便又挺起胸,氣昂昂地向丁丁邁進了。

誰想,狗腦袋多大,雞腦袋多小,狗腦袋的容積式雞腦袋的多少倍,思維,肯定要比雞複雜的多,在公雞距離狗嘴一尺開外的地方,說時遲,那時快,那隻裝睡的狼狗丁丁突然一個側撲,用雙爪一下將高傲的公雞撲到,隨後閃電般地用尖牙咬住了雞頭,公雞除撲楞幾下外,便沒有動作了。

倒是那隻同行的母雞,見狀忙咯咯叫著撲楞著翅膀。連跑帶飛地向外逃竄。那狼狗丁丁,咬住公雞後,向四周看了看,見沒人注視,便悄無聲息地叨著戰利品,向場外二十米遠近的一片玉米地走去。

玉米已長了一人高了,枝繁葉茂,鬱鬱蔥蔥,狗鑽進玉米地後,好似游擊隊進了青紗帳。好在那狗並未走遠,只在青紗帳裡一兩丈遠的地方停住。玉米地時上面茂密,下邊是杆杆,葉少,還能看的見,孫茂看到,狼狗丁丁在地上刨了個坑,用嘴把那隻大公雞毛叨下後,都扔到坑裡,然後再用爪子把摢擼蓋住,雖然蓋的不太嚴實,也讓孫茂佩服的五體投地了。

狼狗丁丁吃完雞猴,在玉米杆上蹭蹭嘴,便懶懶散散地溜達回知青伙房院內在房簷底下蔭涼處,側身躺倒,眼睛半閉真個睡了。

“這個狗日的,真吃老鄉的雞啊!”孫茂當場真想找塊整磚,一磚頭拍死狼狗丁丁。可是又一想,如果動靜鬧大了,抓個丁丁吃雞的現形,那麼老鄉都會知道丁丁吃雞,也就是知青養的狗吃老鄉的雞,老鄉丟的雞,無論是大雞,小雞,公雞,母雞,村裡丟的,村外丟的,這幾天丟的,或是前兩年丟的,一股腦都會怨到狼狗丁丁身上。

由此再聯想,聯想這事是知青指使的,或是知青縱容的。再聯想,從個別知青身上,聯想到全體知青,自己恐怕也難逃其咎,可是不制止狼狗丁丁吃老鄉的雞,狼狗丁丁已嚐到雞肉的香味,知道雞肉比高粱面玉米麵的爛窩頭破餅子好吃,恐怕以後難改口了,所以,只要狼狗丁丁能隨便出入,就還有可能再吃老鄉的雞,和管同韓放讓他們把狗拴住,講明利害關係。

“管同,晚上吃飯時,”在伙房,孫茂便和管同說起了狗吃雞的事,並把自己看到的經過訴說了一遍,並建議說:“把狗拴上個繩子吧,不然亂跑,老吃老鄉的雞,矛盾會鬧大的。”

管同挺不情願地點點頭,末了說:“這叫做弱肉強食,自然法則,你看咱那狗瘦的,皮包骨,光吃倆破窩頭,像咱似的,一點葷沾不著,它幹嗎?”

說是說,管同還真找了條繩子把狗拴住了,地上釘上燒火的通條,繩子就拴在通條末端的圈圈裡。

自打栓上狗,孫茂每天上伙房吃飯,都要瞭上拴著的狗幾眼,好像狗拴在繩子上,他的飯才能吃的進,吃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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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天下來,孫茂發現,這條狼狗丁丁越發顯得瘦長了,肋骨部位都能看到一條條稜稜了,毛也澀澀的,比剛領來時的黑亮水滑差的多了。又過兩天,孫茂看到栓狗的繩子不見了,鐵條也撥了狗又無拘無束地在院裡臥著了。

“怎麼能把狗放了呢?”孫茂對院裡吃飯的知青說。

“不放怎麼辦,快給拴死了!”管同應道。

“那吃雞怎麼辦?”

“怎麼辦?讓老鄉把它也吃了吧!”韓放不冷不熱地說。

孫茂見話頭來的挺衝,便不吱聲了。心想:管同和韓放還有其他知青,見自己在村裡混的比他們轟,心裡可能有氣,自己把話再說深了,他們可能埋怨自己不站在知青一方說話,而是站在老鄉一方說話,如果話頂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