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愚人節,我知道只有事先嚴格訓練,我才能順利完成這次長途跋涉。正如他們對我的評價:年老荒唐,無藥可救,52歲,325磅(1磅約等於0。45千克),5000英里(1英里約合1。61千米)的路程,不管天氣如何惡劣,地形如何險峻,每天都要走40英里。不管你什麼年紀,在進行這種強度的行走之前,都需要徹底調整一下自己的身體。而我只有90天時間!
我制定了一個非常簡單的訓練計劃:最初幾天,每天走5英里;然後增加到每天10英里,分兩次走,中間間隔5個小時;接著,我在每天兩次行走的路程上各加1英里,直到每天能走40英里,分兩次走完,一次20英里,中間休息1小時。我有4雙全新的洛克波特牌專業徒步鞋,訓練時,我每天都換鞋,這讓我覺得很舒服,腳也不會出什麼問題。水皰似乎成了走路的一部分,但我不會覺得特別困擾。
在這乍暖還寒又潮溼的春天裡,走起路來讓人有點不舒服。但我知道我必須適應不同的天氣狀況,因為一旦開始了行走,蒙大拿州或別的地方天氣可能會更糟糕。
我認為每12至14分鐘走完1英里的速度最佳。這至少對我來說算得上是“快步走”。接著是“闊步走”,每14至16分鐘走完1英里。最後是“健步走”,每16至18分鐘走完1英里。在行走過程中,這3種速度我都要掌握。我需要知道何時放慢步伐、放慢多少,以及何時開始加速。這些都需要我在大腦裡設定生物鐘,以確保按時完成。
訓練時我專走嶇崎山路,走得越多,訓練的效果越好;我在極其惡劣的天氣下行走,無論嚴寒酷暑;我經常不帶水和食物,能走多遠就走多遠,磨鍊毅力。當我的行程增加到每天20英里時,蚊蟲開始光顧我了。與此同時,我的休息時間也與日俱減。
1997年4月20日,波士頓馬拉松比賽前一天,我從牛頓市(Newton)的家出發,步行去看望老朋友艾爾·沃特曼。他的家在20英里之外的沙龍。那天下著雨,陰冷刺骨,最高溫度4。5℃。有人說這是極限步行和極限跑步的好天氣,我故意選擇了多山而又冗長的山路行走。當艾爾得知我是從家一路走過來時,他說:“看來你是真的要遠行了。”
當我繼續加強訓練時,一些重大問題開始浮現。我經常發現,我喝完了水,吃完了所有食物,卻不知道上哪兒去買。上廁所也很難,因為沒有合適的地方。而最大的問題是,我常常找不到休息的地方。草地下面潮溼又有螞蟻,我又擔心草裡還有別的東西出沒,所以草地可不是一個休息的好地方。我常常不知道還要走多久才能休息。沒人能幫我。
每天走30英里,分兩次走完,中間休息兩個小時。我越來越發現,逼迫自己走完漫長的路程,更是一個心理過程。我的腿麻木了之後還可以像機器一樣不停往前走,但這時我得強迫自己去忽略大腦傳來的疲倦訊號。它不停地在跟我說:“你現在可以停下來了。”“你今天已經走得夠多了。”我得打消這樣的念頭,但很難做到。此時,我認識到,是否能“徒步穿越美國”,其實就在一念之間。
第1章 出發前的訓練(2)
5月中旬,我把節奏調到了最佳狀態,每天走20英里,分兩次走,中間休息1個小時。這樣的速度我保持了幾天,走起來輕鬆自如。我決定開始縮減訓練——我可不想7月4日還沒到來時就把精力耗盡。此後我每天只走10英里,分兩次走完。快到6月中旬時,我每天早上走10英里。
6月27日,我又增加到每天40英里,連續走4天。正值盛夏,溫度上升到21℃,我一大早就出門了,鳥兒在樹上唱歌,“偷窺”著我的行蹤。新修剪的草坪散發出來的清新味道與我為伴。這是一年之中最愜意的時光,是拂曉時分在牛頓城附近漫步的好時節。6月27日,離出發日只剩一週了。一週之後,我將用現在298磅的身軀每天行走40英里。我很高興訓練期間體重減了27磅。儘管現在我比兩個人加起來還要重,但我還是感覺與以前有明顯不同。訓練取得了成效,接下來的4天,我將每天步行兩次,每次20英_____裡,使我的身體達到最佳狀態。◇米◇花◇書◇庫◇ ;www。7mihua。com
連續4天,我都毫不費力地做到了。距離大冒險還剩3天,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我的雙腿需要休息,每天走5英里可以使腿部肌肉保持活力,但這樣我又不能充分休息,沒有太多閒暇時間去處理這最後3天的瑣事了。但不管怎樣,我準備好了。至少我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