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非“娛人子弟”或“愚人子弟”甚至“誤人子弟”?
依我看,說這些話的人八成不懂電視!實際上,不管你對《百家講壇》如何定位,“學術”的,“泛學術”的,“有一定學術含量”的,它都首先是一檔電視節目。是電視節目,就得讓觀眾喜歡。不但要喜歡你的內容,還得喜歡你這個人。為什麼呢?因為電視與圖書不同。書是讀的,電視是看的。讀書的人看不見作者,也沒有必要看。看《百家講壇》的卻看得見主講人,而且非看不可。即便看不見,也聽得見。總而言之,《百家講壇》的主講人是活生生地出現在他們面前,給他們以有聲有色的感受。請問,這種感受能不重要嗎?何況我們所說的“觀眾緣”,並非娛樂節目要求的青春靚麗光彩照人,不過“有學問,有見解,有個性,會講課”而已,怎麼就“娛樂化”了呢?難道只有娛樂明星是有個人魅力的,科學家、學問家、思想家就該刻板、古怪、討人嫌?請問這是什麼混賬邏輯?
二 為什麼必須觀眾喜歡(2)
更有趣的是,我們還聽到了剛好相反的批評。這類批評是主張要有性格,要有個人魅力的。但他們認為《百家講壇》的主講人沒有個性,所有人都是“一個腔調”,因為都是按照統一模式打造出來的。也有人把某些節目的不太受歡迎,歸咎於編導、策劃和製片人的“修理”。由於修理過分,所以個性全無。不是有個說法,叫做“《百家講壇》是張‘魔鬼的床’”嗎?於是我就要問:是這樣嗎?如果是,問題在哪裡?如果不是,原因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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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百家講壇》是不是“魔鬼的床”(1)
先說“魔鬼的床”。
這個說法的“著作權”是屬於馬瑞芳的,其“論證”之文就收在本書。但讀過這篇文章的人只要不算弱智,誰都看得出馬老師是在調侃。她的態度,則是“抱怨並快樂著”。實際上這篇文章要講的,是這樣一個問題:學者怎樣上電視。或者說,一個學者,怎樣才能從“做學問的”變成“做電視的”,從“學術人”變成“電視人”。
這可是一個並不簡單的過程。
馬瑞芳繪聲繪色地講述了這一過程,並把它稱之為“艱苦而有趣的”。說艱苦,是因為在她那裡,有好幾道過不去的坎,繞不過的彎。說有趣,則因為終於邁過去、繞過來了。不但如此,她還看見了一片新天地,開闢了一個新領域,豈非“不亦樂乎”?
儘管事後說起來眉飛色舞,我相信馬老師在上那“魔鬼的床”之前,一定是“滿腦門子官司”;而她遇到的問題,也是所有走上講壇之學者的共同問題。比方說,不能全面、系統、完整,行嗎?不能按部就班、引經據典、追根溯源,行嗎?不能像平時上課那樣,講人物按生平,講歷史按年代,行嗎?甚至一個技術性問題,也能把人難死。比方說,按照學術慣例和職業道德,引用他人觀點是要把出處注出來的。要求嚴格一點,還必須註明版次、頁碼。但在《百家講壇》,至少後面這點做不到,引用過多也成問題。別以為這是小事。對於一個學者來說,所有這些都意味著他所做的這件事有沒有學術性,也意味著他還是不是一個做學問的人。古人有云,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學問,是每個學者的“安身立命之本”。丟了學問,就和“失節”差不太多了,豈能隨意?難怪魏學來告訴馬瑞芳應該怎麼講時,她的第一反應就是:“照你說的這樣講,還有學問嗎?”
這樣看,《百家講壇》還真是“魔鬼的床”。
然而問題遠沒有那麼簡單。事實上,學問、學術、學術性,與格式、規範之類並不打等號。格式中規中矩,出處、版次、頁碼、關鍵詞都注得清清楚楚的“學術泡沫”和“學術垃圾”,我們見得還少嗎?反過來,沒有這些玩意的作品,語言優美文采飛揚的作品,也未必就沒有學術性。這一點,讀讀古人的論文就知道,用不著我多說。問題是,《百家講壇》與學術到底是一個什麼關係?它是“學術”的呢?還是“非學術”的呢?甚至“反學術”的呢?換句話說,它究竟是一個什麼欄目?
我們必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問。
第一個問題:《百家講壇》是學術論壇嗎?我的回答很直接:不是。《百家講壇》不是學者發表最新研究成果的論壇。電視不是幹這個的,學者發表最新研究成果,也用不著上電視,開會寫論文就好。所以,批評節目中沒有最新研究成果的,算是打錯了靶子。
這就有了第二個問題:《百家講壇》既然不是學術論壇,那麼,是說評書的嗎?我的回答也很直接:不是。《百家講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