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你會洋文?”
“是!我能說能寫。”
孫士達聽他這一說,倒不敢小覷他,點點頭作了個嘉許的表示。
於是李光昭把握機會,要求孫士達跟美國領事提出交涉,說木料延誤已久,必須嚴飭洋商,限期照原訂底單的尺寸,趕運到京,以便解到圓明園應用。
孫士達接受了他的要求,跟美國領事署交涉,要他們轉飭旗昌洋行交出底單。押運的洋商,不曾料到有此變故,自然不會把合同帶在身上,這一來便變成李光昭有理了。美國領事署仔細研究案情,發覺貿易的主體是在法國木商勃威利身上,旗昌洋行不會受多大的損失。既然如此,犯不著為法國的利益跟中國起交涉,因而採取了一個很明快的措施,一面叫洋商向法國領事署去申訴;一面通知孫士達,此案美方已經不管,歸法國領事處理。
開是法國領事狄隆,照會天津海關道,說明案情,要求“設法拘留”李光昭,理由是怕他逃走。孫士達很幫李光昭的忙,不但拒絕法領事的要求,而且將李光昭所送的“底單”抄了一份,隨著復照一起送達,希望“公平成交”。
狄隆辦事,不象美國領事署那樣和平,立刻提出一件措詞強硬的照會,說是“此案本擬秉公會審,茲關道據李光昭一面之詞,胸有成見,只可另行控辦。”孫士達還在迴護李光昭,據理辯駁,但總督衙門的洋務文案,知道了這件事,頗生憂慮,因為照狄隆的照會來看,是預備向總理衙門提出交涉。是非曲直,姑且不論,為了一個商人,萬把兩銀子貨款的地方事件,搞成兩國政府之間的糾紛,這辦的是什麼洋務?
因此,總督衙門通知孫士達,不必打筆墨官司,約集法國領事會商,和平了結。孫士達遵照命令,帶著譯員與法國領事署的代表,面對面坐下來談判。無奈雙方各執一詞,一面說木料尺寸短小,一面說木料尺寸與合同所訂相符,但合同在福州,一時無從攤開在桌子上公評,就無論如何也談不出一個結果了。
這些情形皇帝都還不知道。李鴻章雖對李光昭異常不滿,但其中關礙著“欽命”和內務府的人,能夠讓他付了價款,運木進京,是為上策,所以對孫士達迴護李光昭,亦就聽他去辦,能將真相瞞得一天是一天。這樣到了七月初,終於不能再瞞了。
不能瞞是出於兩個原因,一是李光昭的行徑,雖還未上達天聽,卻已成了宮廷以外的一件大新聞。由此又引起修園的奏諫,除了兩江總督李宗羲明請停園工,暗勸絕微行的一疏以外,南書房翰林李文田,還為此跟寶洌�鵒搜雜鋶逋弧�
李文田原來放了江西學政,三年任滿,本來要“告終養”,回廣東順德原籍侍奉老母,就因為京裡有大興土木之舉,特地入京覆命,仍舊派在南書房行走。有一天遇見寶洌В�釵奶鐫鴇杆�荒薌笆笨錁齲�︿'從那方面來說,都是李文田的前輩,受此指責,臉上自然掛不住,便這樣答道:“你在南書房,亦可以講話。何必責備軍機?”
“對!”李文田也頂了過去:“此來正是如此,無勞相勉!”
這樣不歡而散以後,李文田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奏摺,以彗星的“天災”,說到“人害”,對內務府以及近臣太監,有極嚴厲的攻擊,引《大學》中的話,“聚斂之臣,不如盜臣”,指“左右近習與夫內務府大小臣工,皆聚斂之臣而盜臣者也”;說“皇上以天下為家,今欲削皇上之家,以肥其家”;其“自為之計,於皇上何益?”
這樣引經據典寫下來,結論自然是歸於請停園工。皇帝看了,學明神宗的辦法,既不接納,亦不加罪,將原折丟開了事。李文田卻還師法古人“焚諫草”之義,有人問到,只說“折底燒掉了”。但同在南書房的潘祖蔭是知道的,由他傳了出去,頗有人見賢思齊,預備跟著上折,犯顏直諫。京中的清議,李鴻章非常注意,知道了這種情形,認為拿李光昭一案掀出來,可為桴鼓之應,大家合力做一篇熱鬧文章,說不定能把皇帝和慈禧太后的興致硬壓了下去。
再有一個原因是,新任通永道英良請訓出京時,皇帝面諭,轉知李鴻章將李光昭所報效的木植,趕緊啟運進京。當初奉旨驗收,因為李光昭未付貨價,驗無從驗,收無從收,成為懸案,此時奉旨催促,如果再無一個了結,如何說得過去?
因此,李鴻章便囑咐文案,辦了一個相當詳細的奏摺,將李光昭與洋商的糾紛,及與美、法領事署交涉的經過,撮要敘明,加上這麼一段議論:“李光昭在內務府呈稱,購運洋木報效值銀三十萬兩,木價即浮開太多,銀兩亦分毫未付,所謂報效者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