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這一點來說,載垣和端華,應該減刑,才算公平。
“載垣和端華,是受肅順的挾持,”文祥徐徐陳言,“謀反大逆,亦有首從之分,似乎不可一概而論,還請公議。”
“正是一概而論,”趙光抗聲答道,“律例明載,‘謀反大逆,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沒有啥子例外!”
趙光一口咬定了律例,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誰也沒法替他們求情。而且“謀反大逆”的罪名,亦不適用“八議”中“議親”、“議貴”的原則,所以大家雖都覺得載垣和端華,比肅順更冤枉,但亦只有暗中嘆息而已。
“那麼,其餘的五個人呢?”恭王又問,這表示那三個人的罪名已定讞了。
這五個人的罪名,原來也應該有輕重的區別,杜翰附和肅順,形跡最明顯,肅順也把他當做心腹,機密大事,都曾與議,如果說載垣等人有謀反大逆的意思,則杜翰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所以頗有人替他捏一把汗。
幸好恭王另有衷曲,第一,他要維護他的至親景壽,不願苛求。其次,杜翰沾了他父親杜師傅的光。杜受田善盡輔弼之責,才使得大行皇帝得承大統,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恭王怕人有這樣的誤會:說恭王當初未得帝位,都由於杜受田的緣故,宿憾未釋,報復在他兒子頭上。所以明知杜翰替肅順出了許多花樣,與其他四人不同,卻不願把他單獨論處。
因此,會議的結果,五個人是同樣的處置:革職、充軍新疆。一場大獄,至此定案,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紛紛散去。會議結果的奏稿,由刑部主辦,趙光親自督促奉天司的掌印郎中,借內閣典籍廳的地方,就近辦理,好讓恭王當天就能上奏。
在這坐等的工夫中,恭王正好與三位大學士商量改元。十月初九登極,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