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宗閔不許,注毀之於上。會宗閔救楊虞卿,上怒,叱出之。壬寅,貶明州刺史。
左神策中尉韋元素、樞密使楊承和、王踐言久居中用事,與王守澄爭權不葉,李訓、鄭注因之出承和於西川,元素於淮南,踐言於河東,皆為監軍。秋,七月,甲辰朔,貶楊虞卿虔州司馬。
庚戌,作紫雲樓於曲江。
辛亥,以御史大夫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訓、鄭注為上畫太平之策,以為當先除宦官,次復河、湟,次清河北,開陳方略,如指諸掌。上以為信然,寵任日隆。初,李宗閔為吏部侍郎,因附馬都尉沈結女學士宋若憲、知樞密楊承和得為相。及貶明州,鄭注發其事,壬子,再貶處州長史。著作郎、分司舒元輿與李訓善,訓用事,召為右司郎中,兼侍御史知雜,鞫楊虞卿獄。癸丑,擢為御史中丞。元輿,元褒之兄也。貶吏部侍郎李漢為汾州刺史,刑部侍郎蕭浣為遂州刺史,皆坐李宗閔之黨。是時李訓、鄭注連逐三相,威震天下,於是平生絲恩髮怨無不報者。
李訓奏僧尼猥多,耗蠹公私。丁巳,詔所在試僧尼誦經不中格者,皆勒歸俗。禁置寺及私度人。
時人皆言鄭注朝夕且為相,侍御史李甘揚言於朝曰:“白麻出,我必壞之於庭!”癸亥,貶甘封州司馬。然李訓亦忌注,不欲使為相,事竟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