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射財賄,晝伏夜動,幹竊化權,人不敢言,道路以目。請付法司。”旬日之間,章數十上。守澄匿注於右軍,左軍中尉韋元素、樞密使楊承和、王踐言皆惡注。左軍將李弘楚說元素曰:鄭注奸猾無雙,卵鷇不除,使成羽翼,必為國患。今因御史所劾匿軍中,弘楚請以中尉意,詐為有疾,召使治之,來則中尉延與坐,弘楚侍側,伺中尉舉目,擒出杖殺之。中尉因見上叩頭請罪,具言其奸,楊、王必助中尉進言。況中尉有翼戴之功,豈以除奸而獲罪乎!“元素以為然,召之。注至,蠖屈鼠伏,佞辭泉湧。元素不覺執手款曲,諦聽忘倦。弘楚詗伺往復再三,元素不顧,以金帛厚遺注而遣之。弘楚怒曰:”中尉失今日之斷,必不免它日之禍矣!“因解軍職去。頃之,疽發背卒。王涯之為相,注有力焉,且畏王守澄,遂寢李款之奏。守澄言注於上而釋之,尋奏為侍御史,充右神策判官,朝野駭嘆。
甲寅,以前忠武節度使王智興為河中節度使。
群臣以上即位八年,未受尊號。冬,十二月,甲午,上尊號曰太和文武仁聖皇帝。會有五坊中使薛季稜自同、華還言閭閻凋弊。上嘆曰:“關中小稔,百姓尚爾,況江、淮比年大水,其人如何!吾無術以救之,敢崇虛名乎!”因以通天帶賞季稜。群臣凡四上表,竟不受。
庚子,上始得風疾,不能言。於是王守澄薦昭義行軍司馬鄭注善醫。上徵注至京師,飲其藥,頗有驗,遂有龐。
卷第二百四十五
【唐紀六十一】 起閼逢攝提格,盡強圉大荒落,凡四年。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太和八年(甲寅,公元八三四年)
春,正月,上疾小瘳。丁巳,御太和殿見近臣,然神識耗減,不能復故。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丙戌,莒王紓薨。
上以久旱,詔求致雨之方。司門員外郎李中敏上表,以為:“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鄭注之奸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斬注而雪申錫。”表留中。中敏謝病歸東都。
郯王經薨。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還東都。會留守李逢吉思復入相,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於上,雲仲言善《易》,上召見之。時仲言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號王山人。仲言儀狀秀偉,倜儻尚氣,頗工文辭,有口辯,多權數。上見之,大悅,以為奇士,待遇日隆。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為諫言,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向所為,計陛下必盡知之,豈宜置之近侍?”上曰:“然豈不容其改過?”對曰:“臣聞惟顏回能不貳過。彼聖賢之過,但思慮不至,或失中道耳。至於仲言之惡,著於心本,安能悛改邪!”上曰:“李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奸邪以誤國,亦罪人也。”上曰:“然則別除一官。”對曰:“亦不可。”上顧王涯,涯對曰:“可。”德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適見,色殊不懌而罷。始,涯聞上欲用仲言,草諫疏極憤激;既而見上意堅,且畏其黨盛,遂中變。尋以仲言為四門助教,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德裕將出中書,謂涯曰:“且喜給事中封敕!”涯即召肅、佽謂曰:“李公適留語,令二閣老不用封敕。”二人即行下,明日,以白德裕,德裕驚曰:“德裕不欲封還,當面聞,何必使人傳言!且有司封駁,豈復稟宰相意邪!”二人悵恨而去。
九月,辛亥,徵昭義節度副使鄭注至京師。王守澄、李仲言、鄭注皆惡李德裕,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宗閔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閔以敵之。壬戌,詔徵宗閔於興元。
冬,十月,辛巳,幽州軍亂,逐節度使楊志誠及監軍李懷仵,推兵馬使史元忠主留務。
庚寅,以李宗閔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日,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講學士。給事中高銖、鄭肅、韓佽、諫議大夫郭承嘏、中書舍人權璩等爭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孫;璩,德輿之子也。
乙巳,貢院奏進士複試詩賦,從之。
李德裕見上自陳,請留京師。丙午,以德裕為兵部尚書。
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幕僚諫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將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載義母兄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財。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薨,軍中奉其子都知兵馬使元逵知留後。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禮甚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