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避開這群惡魔的糾纏,免得 再遭更大的災難。
當晚,趙麗紅化裝成一位農村少婦,登上了哈爾濱開往北京的19次特快列車。 上車後,趙麗紅在車廂裡買了一份哈爾濱市的晚報,她被報上的一條簡短的新 聞吸引了:
本報訊: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部門獲悉,昨日凌晨5時30分,公安部門根據群眾 的舉報,在哈市東火車站抓獲三個專以販賣假日元、假美元獲得非法收入的犯罪團 夥。據犯罪嫌疑人徐福(自稱是佳木斯市工商局局長,名叫許林)交待,近年來, 他們先後在佳木斯、哈爾濱、瀋陽、南那、成都等地販賣外國假鈔票總價值在人民 幣千萬元以上……並從哈市火車站的犯罪窩點裡起獲價值5百萬元人民幣的假日元、 假美元和大量的作案工具。據警方透露,這個販賣假貨幣的犯罪固夥,極有可能還 有其他犯罪活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趙麗紅看完這則訊息後,出了一身冷汗。她慶幸自己逃得早、逃得快,雖然自 己沒有參與犯罪活動,而且還是一個受害者,但如果警方發現她與這夥犯罪分子正 在鬼混,說不定也會一起抓去審查,有沒有問題也得在公安局看守所裡蹲幾天小黑 屋、吃幾天窩頭、鹹菜……
……
在黑吃黑的時候,也有被侮辱和損害的一方,可惜,她們並換不來人們的同情。
第十五章 又一段風流豔事
一
這一天夜裡,林芳芳和趙麗紅達成了一項“轉讓大款”的“君子協 定”,即,林芳芳把漂亮可人的趙麗紅“無私”地奉獻給趙義同…… 趙麗紅逃到南郡後,為了謀生,先後在西四南大街當過餐廳服務員、在東單一 家浴池的“卡拉OK包間”當過“坐檯小姐”、在前門一家美髮美容店當過按摩小姐, 甚至在南郡西客站附近賣過淫……在這期間,雖然趙麗紅也掙了不少錢,按理說維 持個人生活。即使比較寬裕的生活還是沒問題的,但過慣了大手大腳花錢生活的她, 倘若再過那些普通人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了。於是,她在雙江區的一個衚衕裡,以每 月一千元的租金租住了一間平房,白天在那裡睡覺,晚上出去“活動”,千方百計 地尋找“掙大錢”的門路。她試著在幾家有名的歌廳裡唱過幾次歌,雖然她的歌唱 得好,但她沒有“名氣”,充其量只能得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費,除了交給歌廳老闆 當晚的“設施費”、“水電費”等費用外,所剩無幾。透過在南郡幾個月的“闖蕩”, 她總結了“經驗”‘教訓“,她認為,在南郡這個高消費的城市,要想”活的自在“, 要想”出人頭地“:僅靠唱幾首歌拿點小費或到街頭、旅店去賣皮肉掙些錢,那是 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南郡對女人賣淫查得很緊,偷偷摸摸幹這種事,風險很大,弄 不好被公安局抓去,保不準就要被送到邊疆或勞改農場”勞教“個一二年,如果真 的倒了那個黴,將來即使出來再重操舊業,恐怕也難了。於是她離開了北京,繼續 南下,到了南郡市這個F省的省會被這裡的繁華所吸引,住了下來。有一天晚上,她 自費到”天上人間“歌舞廳唱了一次歌,雖然她的歌聲能壓倒群芳,但因沒有”後 臺“、沒有人捧場,那晚只掙了三百元,除了交二百多元”設施費“外,只夠回住 處打”的“的錢。不過,這次掙錢雖然少,但她的收穫卻很大。就在她出了歌廳後, 站在門廳前仔細觀察著散場的男男女女,她發現,那些長得標緻、漂亮的小姐中, 不少人都挽著比她們的實際年齡大得多的男人的手臂。善於總結”經驗“的她,從 中悟出了這麼一條道理:一個漂亮的女人要想在南郡這個繁華城市站住腳,就得 ”傍大款“或者傍那些有權、有勢的”大人物“,只有投靠他們,自己才能爭得一 席之地,才能在這個城市裡出名、走紅,才能得到大把大把的鈔票,才能過上追逐 自在的日子……為此,她把主要精力放在尋覓”大款“、”大人物“身上…… 事有湊巧,趙麗紅這天本來不想到這個省城一般的歌舞廳來,可她兜裡實在是 沒錢了,有名望的歌舞廳的費用她又交不起,正在她閒極無聊逛大街的時候,抬頭 看見這個裝修平平,只有幾個霓虹燈大字的”芳芳歌舞廳“門前,便用兜裡又剩下 的10元錢買了張門票,走了進去。誰知歌廳雖小、雖’平”,來這裡聽歌、跳舞的 人多數也是一般的工薪階層或稍微富裕的個體戶,但這些人不怎麼崇拜什麼“星” 啊、什麼“家”之類的人物,只要歌唱得好聽、人長得漂亮。舞跳得美,這些人都 肯往外掏錢,雖然錢不多(大多都是3元、5元,最多的也就掏10元錢,那還是咬牙 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