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她又要對我嗤之以鼻,但她好像要露出笑容了。
“你的服裝很棒。”潘娜洛普說,“你看起來像個真的遊民。”
“謝謝。”我說,“你看起來很可愛。”
“我不是為了‘看起來可愛’才裝扮成這樣。”她說,“我是為了抗議這個國家對遊民的不當對待。今晚我要去討的是零錢,而不是糖果,然後我要把所有的錢捐給遊民。”
我搞不懂萬聖節的裝扮怎麼會演變成一種政治議題,但是我欣賞她的投入。我要她也欣賞我對這件事的支援,因此我撒了個謊。
“嗯。”我說,“我這麼穿,是為了抗議這國家對印第安遊民的不當對待。”
“噢。”她說,“那很酷噢。”
“對啊。”我說,“討零錢這主意很好,我想我也會那麼做。”
那表示,放學後我會去保留區玩“不給糖就搗蛋”的把戲。但是呢,我要到的零錢數額,絕對不可能比得上潘娜洛普在雷爾登鎮上要到的。
“嘿,何不我們明天把錢都湊在一起?這樣我們可以捐出原本的兩倍呢。”
潘娜洛普看著我,有點不可思議。我想,她想要弄清楚我是不是認真的。
“你是玩真的?”她問。
“當然。”我說。
“那,好吧。”她說,“就這麼說定了。”
“酷,酷,酷。”我說。
因此,那天晚上,我出門到保留區去討零錢。老實講,我這主意挺蠢的。我年紀太大了,不適合要糖。就算我有正當理由,要為遊民募捐,好像也沒什麼差別。
結果出乎意外,很多人樂意給我零錢,不少人給我糖也給我零錢。
我老爸在家,竟然沒喝醉。他給了我一塊錢。萬聖節的時候,他幾乎都會在家,清醒又慷慨。
有幾個人,特別是一些老祖母,誇獎我是“去上白人學校的勇敢小鬼”。
但是也有很多人罵我,當著我的面把門砰一聲關上。
我沒有想到其他小孩會怎麼對付我。
十點左右,在回家的路上,有三個傢伙埋伏著突擊我。我沒看清他們是誰,他們都戴著科學怪人的面具,把我推倒在地上猛踢。
然後吐我一臉口水。
那些無影腳,我還可以招架。
但是被吐口水,卻讓我覺得自己好像一條蟲。
像只臭蟲。
像只快被鹹口水燒焦的臭蟲。
他們並沒有把我打得太慘。我可以感覺得出來,他們無意要把我打得進醫院或滿頭是包,他們無非是想給我一個教訓,提醒我:我是個叛徒。他們要偷的是我的糖果和錢。
其實錢不多,硬幣和紙鈔加起來也就十塊錢吧。
但是那些錢,還有把錢捐給窮人的主意,讓我蠻引以為傲的。
我是個為窮人募錢的窮小孩。
我覺得自己好像在做件十分光榮的事。
可是那些傢伙走了之後,我只覺得自己愚蠢又幼稚。躺在泥地上,我想起以前跟羅迪出來要糖時,我們的裝扮總是一樣。我知道如果我跟他在一起,永遠不會被人攻擊。
然後我又想:羅迪會不會是剛剛揍我的那群人之一。可惡,那就太爛了。我不能相信,我不會相信;不論他有多恨我,羅迪絕不會那樣傷害我,絕對不會。
至少,我希望他永遠不會傷害我。
第二天早上到了學校,我走到潘娜洛普跟前,伸出空空的雙手。
“對不起。”我說。
“對不起什麼?”她問。
“我昨晚募到了錢,但有幾個傢伙偷襲我,把錢搶走了。”
“天啊,你還好吧?”
“嗯,他們只是踹了我幾腳。”
“天啊,他們踢你哪裡?”
我拉起上衣給她看我肚子、肋骨和背上的瘀青。
“太慘了。你看過醫生沒?”
“還好,沒那麼嚴重啦。”我說。
“這裡看起來好嚴重,很痛的樣子。”她一邊說,一邊用手指輕輕指著一塊最大的紫色瘀青。
我差點昏倒。
被她觸控的感覺真好。
“他們那樣對你,讓我好難過,”她說,“把錢寄出去的時候,我還是會把你的名字一起寫上去。”
“哇。”我說:“你人真好。謝謝你。”
“不客氣。”她說完就走開了。
我本該讓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