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良苦用心呢?為什麼媒體就不能向中低收入家庭描繪一個美好的預期呢?
《規劃》很明顯是個“十一五”期間的短期行為,並將配建的重點明確在特定的一些地區(《規劃》中留有了充分的餘地)及交通要道周邊,這體現了政府的關注點,以及為防止環境惡化而不得不“大分散、小集中”地進行建設。
我完全能體會政府並不願建設廉租房的苦衷:(1)這種新建會大量增加首期的財政集中支付;(2)容易增加長期管理困難;(3)增加了交通、就業的困難;(4)一旦家庭的收入發生變化且無法讓其退出,就會出現長期佔用資金的問題。
因此,建設廉租房遠不如發放住房補貼好,由使用者自行就近、就便租房,這樣一旦家庭收入提高,政府就可以終止補貼,將資源轉為對其他人的補貼。
媒體很關心我對在商品房小區內配建兩限房的意見,似乎這成為今後開發商拿地的制約條件,但他們不知道將兩種性質的住房建設在同一個小區或同一棟樓中的情況並不是北京市政府的創舉,而是在美國哈林區改造中早已發生過的事。
早在幾年前,我與馮侖等一些地產行業人員共同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讀書時,曾專門參觀了哈林區此類改造專案的工程,不但專訪了負責該專案改造工程的開發商,也參觀了專案與樣板間,瞭解全面的情況。在哈林區,有在一個小區中分別劃區建設兩種房的情況,也有在同一棟建築中,有2/3的面積建設的是政府限定購買家庭的限價房,1/3的面積建設不限價的商品房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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