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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精武門》,意味著李小龍與“嘉禾”契約的終結。於是,港臺各製片公司都想和他簽約,但遭到了他的拒絕。這時,他想牽頭幹一件他認為有意義的事情——組建香港演員工會。
李小龍發現,香港的影業老闆根本不把演員當作人,沒有休假日,沒有作息時間,演員的正常權益沒有任何保障。他在一篇文章中寫道:“一拍就是七天,天天都在打,一方面,是會感到疲勞;另一方面,心情也會不大好。我認為,每個星期應該只拍五天戲,有兩天假期休息。美國拍片就是這樣,而且每天最多拍九個小時。”
另外,李小龍對香港部分明星類似農夫的“套種”方式持批評態度,他說:“這裡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組戲,日夜不停。我以為這是一個不合理的制度。在美國,不會有兩部片同時拍攝的,總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否則的話,精神不能集中,無法好好地去表現劇中的角色,一定會影響到影片的質量。”他說,如果是演員情願這樣做的話,那麼他認為以這種方式多賺錢也是毫無樂趣的。
李小龍呼籲成立香港演員工會,並承諾捐出一筆可觀的錢作為活動經費,但最終因沒有多少人響應而放棄了。
本來,李小龍還答應為“嘉禾”主演第三部電影,片名叫《冷麵虎》,但由於李小龍這次徹底和導演羅維鬧翻而沒拍成。
李小龍表示以另一種形式與“嘉禾”合作,即他要成立自己的電影公司,再跟“嘉禾”合股拍電影。鄒文懷已經摸透了李小龍的脾氣,認為事情既不可逆轉,就應該順著它,因此以積極的態度促成李小龍的願望。李小龍的公司名叫協和製片公司,沒有製片廠和寫字樓,拿現在來說,其實就是一家“皮包”公司。但是,這家公司卻推出了李小龍的第三部影片《猛龍過江》,並再次引起轟動。《猛龍過江》是香港第一部到歐洲拍攝外景的功夫片。片中的武打較前兩部又有新的突破。李小龍手中的雙節棍變成一對,而且用了奇門暗器——飛鏢。
李小龍請來師友兼門徒的世界空手道冠軍羅禮士,與自己演對手戲。當時,李小龍和羅禮士都處於體能和技能的巔峰期,因此他們二人的格鬥,就是東、西兩種武術流派代表人物之間的較量。片中格鬥的高潮發生在古羅馬的圓形競技場,惟一的觀眾是一隻小貓。行家評論說,這是一場毫無花哨意味的真功夫的格鬥,是功夫片誕生以來最經典的場面。1972年12月30日,《猛龍過江》開始在香港公映,其票房收入超過500萬港元。值得特別指出的是,這部影片的主演、編劇、導演都是李小龍。當時,不少行內人士對李小龍的導演藝術給予充分肯定,認為他可與功夫片星級大導演羅維比肩,在真實感方面還勝過羅維。
1973年,李小龍遇到一系列不順心的事。先是與羅維鬧翻,以致發生“羅維報警”事件;接著他回了一趟美國,然後悄然返回,可能沒有實質性收穫;邵氏公司請他主演的影片《神龍》遲遲不開鏡:“嘉禾”與他合作的影片《死亡遊戲》拍了個開頭,卻莫名其妙地停機。
《死亡遊戲》是1972年秋季開始攝製的。按照李小龍的設想,是把全世界最傑出的武術家和運動家都攏到一塊,合作參演這部影片,比如,他請來了菲律賓棍王兼美國棒球明星依魯桑杜、美國職業籃球明星阿布杜爾·賈巴爾等人。
由於“嘉禾”決定暫停合作,《死亡遊戲》只拍了一些零散的鏡頭便擱淺。
最後的作品這時,好萊塢首次邀請李小龍主演一部電影,這就是劇情平庸而美國味極濃的中國功夫片《龍爭虎鬥》。該片由華納公司前任副總裁弗烈德·溫特杜爾任製片,道具及美術設計家保羅希勒任助理製片。
“嘉禾”老闆鄒文懷支援李小龍進軍好萊塢,在他的支援下,華納公司改變了單方面製作的初衷,改為華納公司與李小龍的協和公司兩家合作,製片資金由華納公司負責,拍攝與製作在香港進行。剪輯好底片後,英語版的後期製作在華納公司,國語版則由協和公司負責,票房收入按兩種版本進行劃分。
這部影片的投資預算是60萬美元,後來實際上超過了80萬美元。
1973年1月,華納公司一班人馬飛抵香港,包括製片人溫特杜爾、保羅希勒,導演羅勃·高洛斯,演員傑凱利、約翰·薩克遜、安娜姬貝莉等人。其中高洛斯是好萊塢著名導演。
拍攝期間,李小龍又與劇組有關人員關係搞得十分緊張。分鏡頭劇本是邊拍邊寫的,操刀人是好萊塢資深電影劇作家米歇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