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計劃太龐大了。這樣說是意味著一些較小的人物應該不列入非納粹化之列,或者給他們一個機會以最簡便的手續恢復公職。要說界限應當劃在哪裡,那是不容易的。但實際上對於“從犯”給予懲處究竟有什麼用處,是很值得懷疑的;在盟國的控制一旦放鬆以後,他們之中大多數都恢復了公職,往往這種處分的唯一結果是使他們懷恨在心。如採用一種更快、更直截了當的刑罰制度,效果也不見得差;如果計劃不那麼龐大,貫徹實施計劃所需的時間就會少得多。
第三,整個方針政策的擬訂過分偏重刑罰,而對非納粹化所涉及的人的思想改造問題考慮得太少。理想的辦法本應是改造與懲處並重。毫無疑問,有許多罪行最為嚴重的納粹分子是不可救藥的,有充分的理由把他們拘禁足夠長的時間,以使那些比較具有民主傾向的德國人有機會立足併發揮作用。
防止極權主義的復活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支援納粹政權的人當中易於感化的有多少,而在非納粹化過程中他們受到的待遇恰恰適足以造成相反的後果。
還有人說,很多德國人內心知道他們過去錯了,但是出於心理上的理由,還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懲處只會促使他們抑制犯罪感,而理想的處理辦法則應當有利於解脫這種犯罪感。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完全避免施加懲處,但是倘若懲處採取的是以下一些形式,即近乎自動地以金錢、實物或勞動等形式作出貢獻來彌補他們(在德國內外)造成的損失,來幫助納粹主義的受害者,很難相信這樣做的結果不是更富於積極意義。人們常常批評俄國人輕易地把一個人的納粹經歷置之腦後,只要他樂於加入共產黨(或德國統一社會黨);他們這樣做的動機很值得懷疑,但是這種爭取人心的做法確有值得稱道之處。183 最後一點,過分注重非納粹化是不幸的,因為這樣做就迫使美國和英國當局把當時可資利用的有限的時間和知識過多地用於消極方面,而不是集中力量儘可能地發現最良好的人才,讓他們擔當重要職務,並努力擴大第二流人物的眼界,要知道在很多情況下,只能找到第二流人物。
根據正確的認識,發現和使用人才的工作才是盟國在德國的真正目標,因為這種工作有取得持久效果的希望,而禁止納粹分子擔任公職的命令是在佔領一結束就會作廢的。毫無疑問,在納粹分子的心目中,那些擔任了公職的人將會沾上與佔領軍合作的汙點,因此一旦他們失去了盟國的支援,就有被趕下臺的危險。然而當時這是軍事佔領擺脫不了的根本困難,而軍事佔領是不能指望永久存在下去的;如果說在佔領初期,蒙哥馬利元帥和麥克納尼將軍都講過要佔領十年,那麼羅斯福則曾經想過只佔領兩年。有限的佔領時期必須設法用來使反納粹主義紮下根來,並使其代表人物處在能夠維持下去的地位(從外界給以儘可能長期的支援)。顯然,把思想和人與外國軍隊的刺刀緊緊結在一起所帶來的不料因素必須牢記在心,但是制訂政策更為重要的決定因素是堅信自己事業的正義性,而不是害怕激起反應。
發現適當的人才乃是關鍵。在形成英美政策的背後,在戰時發表的演說的背後,存在著這樣一種模模糊糊的假定:以為一旦把納粹分子解職並讓他們去從事最卑賤的工作,這時就可以找到足夠的未玷汙的德國人來治理國家了。這就嚴重低估了德國中產階級的弱點,嚴重低估了他們所受反民主思想影響的程度。俄國人實現徹底改革要容易得多,因為他們要求徹底改造社會,因而能夠識別他們的朋友。在東德要想把時鐘倒撥很多,永遠也不可能了,但是為達到這一點所付的代價只是用一種極權主義代替另一種極權主義罷了。只有重建社會的基礎才能粉碎國社黨集團的勢力,才能堵死回到過去的道路。這種社會改造必然要遭到那些被剝奪了財產和權勢的人們的猛烈攻擊。因此就需要用武力來維持,而要讓武力獲得成效,也許不得不把權力交給那些和納粹分子一樣冷酷無情和胸襟褊狹的人去掌握。西方盟國寧願恢復納體上臺以前的舊制度,希望透過對那種制度進行一184 番改革,便鬼以防止歷史的重演,這種故革因為人們對納粹主義所導致的結果記憶猶新,決不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以外,很難找到其他更好的方法。但是,是否有可能取得成功則頗成問題,應該集中精力於積極的行動,以便使這種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第十三章 行政和政治
第一節 行政
德國行政體制的重建向盟國提出了一個原則問題。這個體制曾被納粹黨加以大刀闊斧的改革,例如,區的重要性加強了,命令和政策不是申選舉出來的機構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