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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6部分

他們的事務當然不用我們操心:

不過看來只有大動一次手術

(針對心臟和頭腦)才能起死回生!

在英國,關於戰爭目標的討論絕大部分是圍繞“好日耳曼人”這個問題進行的。1940 年發生的事件給公眾出了另外一些思考題。有一段時期大多數英國人滿足於追隨丘吉爾的主張,說他們的目標一言以蔽之就是為了“勝利”。直至1941 年12 月,艾登告訴斯大林說:“英王陛下政府在目前階段對戰後歐洲的任何國界承擔義務,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隨著戰敗的陰影在消失,戰後怎麼辦的問題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了。

解決德國問題的出路在哪裡,難道僅僅是設法尋找合適的德國人並且確保德國政府的權柄掌握在他們手中嗎?難道德國人的性格,或者德國的氣候,或者德國的經濟狀況有什麼因素,使得所有德國人都容易變得野蠻粗暴和具有統治欲嗎?如果是那樣的話,又有什麼指望可以使之改變呢?有一派頑固堅持後一種看法,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範西塔特勳爵,雖然他們極少有人願意面對德國人不可救藥的論點所產生的必然後果。另外一些人,如E·H ·卡爾,在對德國人性格的分析上並不一定同前面那一派有何不同;但是他們聲稱,如果採取懲罰、肢解或持續強制的政策,“到頭來將會證明道義上是令人厭惡,物質和人力上是難以辦到,經濟上是倒行逆施”。持這種見解的人時常爭辯說,德國問題只有放在更大的範29 圍內考慮才能得到解決。“把年青一代的德國人造就成為善良的歐洲人的唯一方法,是讓他們在重建德國和歐洲的事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提高他們的自尊心。”查塔姆大廈研究小組的成員則採取中間路線,他們在1943 年對德國問題進行過研討,認為不管是完全強制的政策,還是全面合作的政策,都是行不通的。

大西洋憲章實際上等於說:不要納粹,不要武裝,但在其他方面可以進行合作。這就意味著在政治上的最高一級不容許德國人平起平坐,只要情況是如此,就不容許提出相反的藉口。如果在那一級以下存在著合作,那麼這種合作就應當是誠摯的,應當不附帶任何條件,不加拖延,不節外生枝地促其實現。。。在基本原則上目標堅定,並且有能力在難以預料的情況下促其實現,這比費盡心機起草特殊的防範措施要有效得多。

公平地說,這種贊成妥協的觀點是英國大多數人當中有代表性的意見。

普通的英國人相信同德國人打交道應當立場堅定;他們傾向於接受範西塔特的論點,即德國人只懂得實力。但是主張報復的人極少,同德國人當中廣泛流行的想法相反,在英國公眾輿論中把一個貿易上的對手予以消滅的想法幾乎不佔地位;說實在話,在前面提到過的查塔姆大廈研究小組的報告中就包括這樣的內容:如果採取嚴懲的政策,為此必須付出的代價之一是“失去與德國的貿易,因為按照假定的條件德國已貧困不堪”。主張採取這種溫和政策並非出於什麼特殊的德行;除了可以說這裡有天生的厚道以外,它是以經驗所證實的一種信念為依據的,就是說採取極端措施則徒勞無益。1945 年的一代英國人決心不再重複他們父輩所犯過的錯誤。J·M ·凱恩斯(後為勳爵)所著《和平的經濟後果》和摩根准將所著《軍備的末日審判》兩書的論點已深入人心,儘管他們的結論有些出入。德國必須徹底解除武裝,而這個任務是不能放心地交給德國人自己去完成的,這包括毀滅軍火工廠。對罪行負責的人們必須予以懲處,對受害者個人的損失應當採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補償。但是企圖訃德國付出大量的現金賠償是毫無意義的,雖然也許可以找到某種辦法讓德國在彌補它所造成的損失方面助一臂之力。除了上述有限的措施以外,試圖讓德國受苦受難,勢必要反過來給世界上其餘各國帶來不利的影響。持下述觀點的不乏其人:如果採取加強德國各州政府權力而削弱中央政府權力的措施,德國對和平的威脅就會小得多,但不能忽視強行實施這一變30 革的種種困難。從長遠觀點來看,唯一的出路看來在於使德同人自己改變心腸。實現這個目標肯定有困難,也許根本不可能,但是這並不能阻止人們去嘗試。

1942 年成立了以威廉·馬爾金爵士(英國外交部法律顧問)為首的部際委員會,研討賠償和“經濟安全”問題。“經濟安全”一詞指的是剝奪德國進行現代戰爭所必要的資源。他們設想了一個讓德國支付現金賠償的方案,從戰爭結束若干年後開始實施,以防止德國從免去國防費用開支的措施中得到好處。但是他們基本上贊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