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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部分

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這句話裡的問題。因此,對於象伊豆、小笠原和琉球這些群島的最後處置問題,盟國有必要在將來取得協議。

(二)解除武裝和非軍事化協定

雖然各盟國之間已就大部分重要的領土問題取得了總的一致意見,但是還有許多複雜的和基本的問題必須解決,才有媾和的可能。這些問題包括盟國對日本的解除武裝和非軍事化的控制的限度(如果有一個限度的話),包括起草和約的辦法和程式,還包括遣返、財產權、所有權,以及諸如此類的問題。日本投降後,各盟國對於保證日本繼續解除武裝及非軍事化的問題都深表關切。戰爭的可怕的犧牲和經歷,在每個人的頭腦裡都記憶猶新。

盟軍對日本的佔領,在解除日本武裝和保持日本非軍事化方面能產生多大的效力,這是沒有人能夠斷言的。因此,在1946 年的頭幾個月裡,美國政府將一份旨在達成上述目標的協定草案分發給其他三大主要盟國。這項協定與擬議中的一項解除德國武裝的協定相類似。這份協定草案的序言中指出,聯合王國、中國、蘇聯和美國已同意使日本全面解除武裝和非軍事化。因此,協定以具體的條文建議,簽署國應聯合採取步驟以保證這些目標的永久實現。

而且,此項協定規定要成立一個管制委員會,由四大國組成,有權在對日本的佔領結束後檢查日本解除武裝的情況。還規定,如果管制委員會發現日本有違犯解除武裝和非軍事化條款的行徑,則簽署國將“迅速採取必需的行動——包括空軍、海軍或陸軍行動——以保證立即停止或防止這種違犯或企圖違犯的情況”。最後,還規定該協定有效期為二十五年。

這一建議的命運是同歐洲各種事態的發展密切相關的。首先,在1945年8 月2 日召開的波茨坦會議的最後一次會上,斯大林、杜魯門和艾德禮一致同意建立外長會議,以繼續進行和平解決的工作。外長會議由聯合王國、蘇聯、中國、法國和美國的外交部長組成。外長會議被授權起草對義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和芬蘭的和約,提交聯合國討論。外長會議也可“擬定對德和平解決的辦法”。大概,對日和約的擬訂工作要延遲到其他和約締結以後才進行。在1945 年12 月的莫斯科會議上,在討論有關德國的基本問題時,審議瞭解除德國和日本武裝的協定草案。當時,斯大林表示願意同意解除德國武裝的協定,這就意味著願意同意對日本的類似協定。

但是,1946 年7 月在巴黎的外長會議上再次提出盟國聯合控制對德國解除武裝這一問題時,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卻持不同意見了。由於蘇聯反對對德國的解除武裝協定意味著對日本的同樣協定也不可能簽訂,所以美國就不再堅持要求接受它的協定草案,這件事就被外長會議擱下了。但是,遠東委員會的幾個會員國仍然贊成籌設一個半永久性的盟國管制委員會的意見。因此,在1947 年的頭幾個月,華盛頓國務院編訂的對日和約的最初兒份草案中,就有關於這一意見的條文。

(三)早日締結和平條約的願望

與此同時,日本武裝部隊的實際遣散和解除武裝,比預期的速度要快得多。到1947 年春,日本幾乎已經完全被解除了武裝,因此,佔領的軍事階段已告完成。新憲法已經頒佈,政治、經濟和社會方面的許多基本改革已開始進行,這就產生了佔領是否應繼續下去的問題。波茨但公告宣告,在公告的目標達成後,在日本人民成立了“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以後,佔領部隊將撤離日本。

國務院認為這樣的時問可能即將到來,因此在1947 年初著手編訂了一份和平條約的最初草案,並將其內容告知麥克阿瑟。不久以後,在1947 年3月19 日,麥克阿瑟作了一項關於需要早日簽訂和平條約的即席發言。他說明,佔領的任務大體上分為軍事、政治和經濟三個階段。他聲稱,佔領的軍事目的,即採取必要步驟以保證日本永遠不再成為對世界和平的威脅這一目的,已經達到了。關於政治階段,麥克阿瑟指出,在軍事佔領許可的情422況下正在接近完成。組織機構已經建立起來。剩下的工作只是監督、控制和指導了。他認為,這時對日本的經濟封鎖還象戰爭敵對時期一樣地嚴厲。他表示,如果經濟封鎖繼續存在,盟國所面臨的選擇,不外是它們自己接濟日本,或是讓千百萬日本人捱餓。他竭力主張用私人貿易來消除主要生活必需品供求之間的差距。最後,他作出結論說,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早日訂立和約,把日本放在聯合國的監督之下,這種監督是以保護為目的,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