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條例作為“第二十五號法令”頒佈;新條例規定了八小時工作日製,規定了每天的糧食定額和標準的工資級別,又規定了假日,並禁止使用重工。7 月,正式給予婦女以政治、經濟和社會方面的平等權利。這樣,人民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在法律上得到了改善,但在實際上,卻受到獨裁主義的控制,這種控制否定個人真正的、基本的人身自由。
(二)教育
正如在朝鮮生活的每一個其他重要領域中一樣,南朝鮮和北朝鮮在教育領域中也推行了截然不同的政策。在甫朝鮮,著重個人的創造性、思想自由和培養獨立思考能力。在北朝鮮,則著重組織化、順從和一致接受共產主義的說教。在南朝鮮,為了取得教育民主,學校儘快地開了學,並將學校置於由朝鮮人擔任的教育總長的監督之下。用朝鮮語來代替為人們所憎恨的日本語,並且儘快地編寫和印刷了新的課本。雖然由於缺少白報紙和沒有一個標準的拼寫體系,課本的出版推遲了,但到1946 年8 月已印發了三百萬冊。這個數字在兩年內就上升到一千五百萬冊。還出版了一本字典,為怎樣以拼音文字書寫表意文字定出了規範,漢語的古典作品也用這種拼音文字重新印刷了。雖然學校房屋和裝置都很少,但到1947 年4 月,有將近二百五十萬學生上學。還有,全國教育計劃委員會制定了一項全面的教育計劃,該計劃在朝鮮歷史上第一次設想了普遍的義務教育。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