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必須為他們提供便利,使他們充分了解形勢和擺在他們面前可作的抉擇。至於同盟國方面,將會給每個人以自由選擇的機會,那些不願參加他們隊伍的人,如情況許可,將連同他們的家屬一道遣送回國。軍需物資必須繳出,以防日後用來反對同盟國。軍艦必須完整無損地交出,聽候扣留;它們將於戰後交還給統一的法國,或作價補償。所有鐵路、港口、交通運輸、無線電臺和石油裝置等等,均不得損壞或毀壞,而必須移交同盟國使用。所有被羈押的英國國民必須予以釋放,所有在近東的德國人或義大利人必須一律交付拘留。對近東國家的封鎖將予解除,這些國家將立即置於英鎊集團範圍之內。7月11日,維希政府答覆如下:
……我們很遺憾地注意到第一款所列的政治條件,是同我們對於受託照管居民所具有的權利和特權不相容的。法國始終認為它的委任統治權賦予它的任務的一個主要目標是要儘早解放敘利亞和黎巴嫩,並使它們成為自由國家。它不打算背棄這些義務。但是,關於選擇獨立的時間和決定獨立的程式,是它自己的責任。在這方面,其他國家都不能有效地代替法國。
因此,英國政府自稱為正在解放敘利亞和黎巴嫩的這項宣告,只能是無效的。
此外,法國政府也不能在任何藉口下,參與同那些背叛他們祖國的法國人象戴高樂和賈德魯之流進行談判。
法國政府不能接受英國政府在第二款中所用的“全部大赦”這一詞語。服從本國政府的法國軍人是無需大赦的。
法國政府不能簽訂這樣一項企圖把如此違反它的利益和尊嚴的條款強加於它的停戰協定。
法國政府授權當茨將軍,如果英國政府不惜違反人道,延長這場首先是它挑起的衝突,可由他採取適合他將面臨的這種實際局勢的措施。
同盟國軍隊繼續向前挺進。英國與維希法國最後達成一項協定,並於7月14日在阿克(聖貞德)簽字。其中最重要的幾項新內容如下:
行政官員、技術部門官員以及諜報部官員,為了保證這個國家的行政管理工作不致中斷,要留守在崗位上,直到有人前來接替他們時為止。那時,如果他們願意,可予遣送回國。如果他們的工作或態度不能令人滿意,可以解除他們的職務(第九款)。
法國的文化機構,包括醫院、學校、傳教團體等等的權利將被保證受到尊重。這些機構的權利不得與同盟國的軍事利益相牴觸(第十二款)。
總之,很明顯,維希法國允許德國人滲入近東國家的主要動機(同盟國報紙曾往往加以誇大),是希望在對法國本上的停戰條件上得到從寬發落。自由法國在巴勒斯坦的存在,對於決定當茨5月間的態度以及6月8日以後維希軍隊對盟軍的頑強抵抗,充其量不過是次要因素。戴高樂對近東各國願意向他投效的軍隊,在人數上大大地欺騙了自己並迷惑了英國人;但是,這在多大程度上是出於他的痴心妄想,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於他想不惜任何代價為自由法國爭取到近東各國,就不清楚了。看來很可能大多數維希的法國軍官對德國人的滲入是深為不滿的,他們視德國人與英國人為一丘之貉。如果說他們因為英國人(他們認為英國人把法國拖入了這場戰爭,但又沒有給它支援,隨後還在邁爾斯…卡比爾和達喀爾犯下了“暴行”)終於就要得到報應而有點兒感到滿意,那末這種心情大概也已被另一種感情抵消了,那就是德國人正在法國的另一個屬地上取得一個立足點,要把他們從那裡攆出去是困難的;馮·亨蒂希和羅塞爾為鼓勵敘利亞民族主義者而進行的活動,必然也已使這些法國人大有反感。據當茨在其辯護詞中的表白,他在6月12日和15日要德國空軍前來支援抵抗盟軍進攻的請求中,曾故意提出了一些他明知不會被維希政府接受的條件,但他的這個論證沒有使法官信服,他被判處死刑,雖然後來得到了緩刑。
第五章 英法在近東國家中的關係
1941…1942年隨著盟國對近東國家的佔領,一連串新的問題相繼出現,英國人在這些國家中同自由法國當局的關係,就是其中之一。這個問題在此後四年內佔主要地位。作為英法關係在純軍事性質事務之外的首次經受的考驗,近東國家所提供的是一個特別困難的環境。首先,自由法國人同他們的維希同胞剛在那裡打過一場小規模的內戰,在近東停戰後,後者對那些取代他們的人盡情流露出厭惡蔑視之情。自由法國人士懷著一片誠心,對維護戰敗後的法蘭西的威望和權威的重任,有捨我其誰之感。德國和維希的宣傳喋喋不休地斥責自由法國人士,說